根据德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4号通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实施意见的任务清单> 的通知》精神,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单位对 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实施意见的任务清单>德钦县升平镇辖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自2020年7月3日,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了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升平镇政府和升平镇派出所为主力的检查组。对城区范围及飞来寺、雾浓顶两个景区的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下发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事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检查,要求每个经营单位都做到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上岗、经营场所配备体温检测工具、定期对经营场所消毒和落实出入码及健康二维码扫码工作等。同时开展了对各经营单位采购、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检查。
截止7月13日,共检查餐饮服务和食品流通单位245家,进一步强化了升平镇各经营单位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态势。此次检查各单位积极配合,共出动检查人员120余人次,执法车辆28台次。此次检查提升了服务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疫情防控意识,收到较好的效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计划组织检查组人员,结合各乡镇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一次全县范围的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