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MB0P03968P/202400678
文  号
〔2024〕38
来 源
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4-18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县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 10:47     浏览次数: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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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县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德钦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发【2022】26号)的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县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推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龙头企业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龙头企业的推荐、初审和申报工作,优先推荐加工型实体企业。

二、申报企业要按照附件3申报材料要求和有关指标说明如实填报《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填写《申报县级重点龙头企业汇总表》(附件2)。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请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县农业农村局产业股。

 

联系人:格茸拉木 ,联系电话:1591187067

邮箱:690739594@qq.com。

 

附件:1.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表

2.申报县级重点龙头企业汇总表

      3.申报材料要求及有关指标说明

 

 (此件公开)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表

企业名称


机构代码


银行贷款代码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企业性质


主导产品


总资产(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年产值(万元)


年销售收入(万元)


利税总额(万元)


上交税金(含减免税)(万元)


年出口创汇(万美元)


资产负债率(%)


银行信用等级


银行授信额度(万元)


带动农户(户)


户均增收(元)


环保情况


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情况


产品产销率(%)


是否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或专利


企业基本情况


 

 

申报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数据为2023年情况,必须与相关证明材料保持一致,此表仅1页请双面打印。


附件2:

申报县级重点龙头企业汇总表(2-1)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法人代表

手机

企业主导产品

资产总额(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销售收入或交易额(万元)

总资产回报率 (%)

资产  负债率   (%)

银行信用等级

带动农户数(户)

户均增收(元)

合同、入股及合作方式采购原料值占原料采购总值比例(%)

产品 产销率 (%)

































































































 

申报县级重点龙头企业汇总表(2-2)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机构代码

银行贷款代码

环保情况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产品质量认证情况

专利、发明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备注










































































































附件3

申报材料要求及有关指标说明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要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编制目录,并将材料胶订成册。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以文件形式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认定申请报告。

2.填报表格。如实填写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1)、县级重点龙头企业汇总表(附件2)。填报内容要与《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保持一致。

3.企业发展情况(3000字左右)。(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创办及发展变化情况,时间、地点,投资人(股东),注册资本,总资产,固定资产,主要经营项目,经营方式,销售收入,经济效益,企业经营发展情况。(2)企业近三年发展情况,累计上缴税金对国家和地方财政的贡献,解决就业情况,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企业创品牌,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促进产业发展情况,带动农户数及农户收入增加情况,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高效现代农业情况,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情况,企业受表彰奖励情况,享受政策优惠情况和企业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情况等。(3)存在困难和问题。(4)今后发展方向和目标。

4.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报表原件。由国家认可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企业财务报表原件。

5.信用证明原件。由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

6.税务证明原件。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实际上缴税金总额情况的证明。

7.带动农户证明原件。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方式和带动农户数证明原件。

8.质量安全证明原件。由县级(含县级)以上农业和其他法定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证明原件。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认证、产品检测合格证明、著名商标、知名品牌、“三品一标”等辅助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各页面需加盖企业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9.企业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评级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各页面需加盖企业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10.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有关指标说明

1.企业各项经济指标根据企业2023年度实际情况填写,如实填写申报县级重点龙头企业汇总表(附件2)和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3)并与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保持一致。

2.资产总额:必须与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保持一致,并不低于400万元。

3.固定资产:必须与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保持一致,并不低于100万元。

4.销售收入或交易额:必须与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保持一致,加工、流通型企业填写销售收入,并不低于200万元;市场流通带动型龙头企业,并不低于300万元。

5.总资产回报率: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当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23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照6%计算。总资产报酬率=(税后利润+实际上缴税金总额)÷资产总额。

6.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应低于60%。

7.信用等级:根据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如实填写。

8.带动农户数: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如实填写,应不低于300户。

9.合同、入股及合作方式采购原料值占原料采购总值比例:即企业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总额占企业所需原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70%。

10.产品产销率:填写2023年企业主营产品销售量与生产加工量之比,应不低于93%。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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