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yyy索引号
MB0P03968P/202400604
文  号
德政发〔2024〕20
来 源
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4-25
关于德钦县2024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5 09:04     浏览次数: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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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德钦县 2024 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

 

各乡(镇) 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 、州 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切实保护耕地土壤 环境质量 ,防治和减轻土壤污染,促进耕地资源合理利用,保障 粮食、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德钦县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和构筑


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任务, 紧密结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 于印发云南省 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云农环 [2024]7 号)、《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 州 2024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迪政办发〔 2024〕 36 号) 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结合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实际情况,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 、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污染 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耕地土壤污染治 理摆在工作重要位置。立足德钦县实际 , 以保障粮食、农产品质 量安全、守住耕地红线 、维护粮食稳定为出发点,结合德钦县耕 地情况,采取安全利用、治理修复、种植结构调整、优化施肥、 休耕或退耕还林还草等综合措施,推动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 作有序开展,改善德钦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为打造世界一流 “绿 色食品牌”奠定基础。

(一)合理设定目标结合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聚焦 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 ,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推进受污染 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地落实,持续加强农产 品协同监测, 有效提升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二)2024 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 1489.38 亩, 其中安全利用类 909.19 亩, 严格管控类 580.19 亩, 要求受 污染安全利用工作推进情况要落实落地达 100%(作物种植结构 品种调整、深翻耕及优化施肥), 为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稳定在 92%提供数据支撑, 完成协同检测任务。全县土壤污染 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 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的目的 (后期以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调整数据为准)。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金属污染源管控。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头会同农 业部门,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 法排污,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切实防止边治 理边污染。对于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 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及时上报,农业部 门要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治 理白色污染,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农畜粪污资源化利用, 促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

(二)分解落实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结合土 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明确各乡镇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 务和具体措施。各乡镇要根据《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 修复推荐技术名录( 2019 年版)》 因地制宜选用安全利用类 、治 理修复类、严格管控类措施。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


施方案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优化施肥、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实 施方案和技术方案。

(三)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各乡镇根据土 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在耕地污染集中连片地区,建设受污染耕 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重点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修 复、种植业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

(四)加强超标农产品处置。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协同生 态环境、  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等相关职能部门, 制定超标农产品处置预案 ,明确部门责任,防止超标农产品流入 市场,危害群众生命健康,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进度安排

2024 年 1-12 月,各乡镇在德钦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指导下, 进一步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推进力度。

2024 年 1 月至 4 月为农闲季节, 主要做好春耕备耕准备工 作 ,主要包括深翻耕 ,农家肥堆肥 ,种子及地膜的准备。其次完 成全县受污染安全利用地块种植情况调查,完善更新种植情况调 查表。

2024 年 5 月至 7 月按照农忙季节和农业生产实际情况, 结 合农业化肥减量增效等相关工作,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优 化施肥 532.16 亩;品种调整 323.03 亩。其中集中连片 50 亩以上 的 为 云 岭 乡 查 理 通 村 查 里 顶 组 118.74 亩 (图 斑 编 号 : 533422003880Ⅱ),云岭乡红坡村红坡二组 90.49 亩(图斑编号:


533422003746Ⅱ),  拖顶乡佐林村甲水组 61.72 亩(图斑编号: 533422008697Ⅱ) 。严格管控区中集中连片 50 亩以上的为羊拉乡 休耕 158.84 亩(图斑编号: 533422000486Ⅲ) ;  优化施肥 209.23 亩。

2024 年 8 月至 10 月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优化施肥 63  亩; 严格管控区优化施肥 212.11 亩。至 10 月底完成 2024 年德  钦县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全部工作,安全利用区措  施落地累计 909.19 亩 。其中羊拉乡 155.66 亩 ,佛山乡 20.22 亩, 升平镇 79.75 亩,拖顶乡 80.63 亩,云岭乡 525.82 亩,霞若 47.11  亩。严格管控区措施落地累计 580.18 亩;其中羊拉乡 372.29 亩, 云岭乡 56.75 亩,霞若乡 151.14 亩 。同时按照卫星图斑全面完成  全县各乡镇土壤环境监测任务,根据省、州级下达农产品协同检  测任务完成农产品取样送检工作(德钦县采样任务为 10 个点)。

2024 年 11 月 ,完成工作推进情况自检自查 ,做好迎接上级 部门督查准备工作。完成各乡镇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 作目标任务(任务区措施落地 100% ,为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率稳定在 92%以上提供数据支撑)。

2024 年 12 月底,完成各乡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2024 年工作总体自评和成果集成,并将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县级按 要求开展年度考核和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农布定主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 曹 如 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平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副局长

鲁追劳生

县农村环境与能源服务站站长

成   员: 年勇白丁

县种植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扎史取宗

县农村环境与能源服务站副站长

尼玛扎史

县种植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  莉  萍

县农村环境与能源服务站

年勇丁争

县种植业管理服务中心

虎 泽  民

县农村环境与能源服务站

杨       泉

县农村环境与能源服务站

李 春 光

县农机推广与农机监理站

工作专班设综合协调推进组在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环境与能 源服务站 ,由鲁追劳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按上级工作要求统 筹协调开展具体工作。

专班职责:

1.负责各乡镇关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和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各项工作, 研究 解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涉及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3.负责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技术支撑;


4.建立定期督导机制 、数据审核机制、督办机制 , 定期开展 工作督导, 督促各部门、各乡镇有关政策落实及任务完成情况, 认真审核把关上报数据, 对工作滞后部门、乡镇跟进督办;

5.根据工作需要,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开专班工作会议, 必要时可邀请专班成员单位以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6.要做好保密工作 ,树立保密意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 法律法规, 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同时,在保密制度框架下, 积极履职、做好各项工作。

7.按要求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二)强化协同推进。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 林草等部门和行业系统内部统筹衔接,建立完善会议协商、调研  指导 、督导考核等工作推进机制 ,定期分析研究工作形势,协调  处置审计、巡视 、督查检查等各类反馈问题,强化数据信息共建  共享,部门联动监管,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三)加大能力建设投入。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业 务水平。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级和州级组织的各种技 术培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 学习。深入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 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深入田间地 头,手把手、面对面加强措施落地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措施落地 有成效。

(四)强化监督考核。 按照 “干在日常、考在平时”的原则,


坚持落实定期调度检查,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纳入年度乡 村振兴实绩、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考核指标体系,客观评价治理成 效。

(五)强化保密安全。加强保密工作,对土壤和农产品协同 监测结果 、图斑面积、矢量数据、调整成果等相关数据信息保密 管理,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规定程序和渠道开展工作 。同时,加强 社会及网络舆情的监测等管控,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 级主管部门报告。

 

德钦县人民政府   

2024 年 4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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