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抓好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州集中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工作。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社会单位落实主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州消安委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分工,聚焦消防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突出矛盾问题,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启动抓实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压降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州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各级政府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行业部门加强本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舆论和信用约束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坚持群防群治。乡镇政府、社区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重点任务
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由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按照州级单位“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属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具体抓落实。
(一)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根据《迪庆州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迪消防委〔2023〕6号)部署,针对 8类重点场所、8类重点问题,一是认真抓好前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违法行为的查处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实行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二是督促8类重点场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按月带队开展检查,常态化排查整治 8类重点问题,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谨防问题遗漏或反弹。三是结合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对 2023 行动开展一次督导检查,评估工作情况,完善工作措施。四是督促重点单位落实管理人过关培训考试、消防安全制度修订完善、消防设施月维保年检测、消防安全月检查日巡查、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等要求,不断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水平。五是分行业打造一批示范单位,召开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现场会。(责任单位:州消安委办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州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攻坚治理“回头看”
依据州安委会、州消安委《关于印发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迪安发〔2022〕17号),以既有高层住宅、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商住混合体等为重点,整治16类突出风险。一是梳理检查是否逐栋明确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全面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查整改16类突出风险。二是否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年度检测,对隐患问题落实闭环整改。三是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单位是否加强和规范常态化、规范化消防管理。四是高层建筑是否有专业消防安全管理团队,是否规范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州消安委办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国资委、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云南电网公司迪庆供电局按分工负责)。
(三)加快“四名一文一传”场所、易地搬迁安置区隐患整改清零
重点整治 2021—2023 年专项整治发现的“四名一文一传”和易地搬迁安置区遗留问题隐患。一是按照遗留隐患清单,制定“一项一策”整改方案,统筹推进遗留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力争 2023 年内整改销案。二是由州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完善管理体系,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严格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分工负责)。
(四)开展防范小火亡人集中攻坚行动
1.深化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 3层以上和住宿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深入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未设置必需的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焊接切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外窗设置防盗笼等突出风险。一是发动乡镇(街道)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和物业等力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宣传培训,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进行整改。二是对历史性、区域性火灾隐患,由属地政府统筹纳入民生项目,采取集中整治、区域改造、搬迁安置等方式,实施更新改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坚持“州级统筹、县乡主管、部门齐抓、业主主责”,县、乡(镇)建立网格化检查巡查制度,有关部门纳入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范围,指导产权人、使用人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四是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六有六无”(即有灭火器,有独立式报警器,有应急灯,有疏散指示牌,有承诺书,有宣传画;无违规住人,无堵塞通道,无防盗网,无违章彩钢板房,无违章用火用电,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创建活动,香格里拉市、维西县、德钦县至少打造1 个片区示范典型, 着力提升经营性自建房本质消防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分级负责,各有关行业部门按“三管三必须”原则负责督促指导)。
2.深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组织对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消防责任人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增强其消防意识和能力。二是公安派出所依法加大对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三是加快乡镇(街道)“一队一站一委”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基层 消防安全治理。四是发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常态化开展 消防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对特护人群落实管护责任;发动居民家庭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两规范”活动(清阳台、清炉灶、清楼道,关电源、关气源、关火源)。五是将消防宣传纳入乡村应急广播建设内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六是发动电力抄表员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用电宣传,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州消安委办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州民政局、州公安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广电局、云南电网公司迪庆供电局等按分工落实)。
(五)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控
1.扎实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要夯实工程参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将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先天火灾隐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整治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州消安委办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消防救援支队按分工落实)。
2.开展旅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相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基层消防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整治旅游景区景点及热门旅游地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严厉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排查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推动解决一批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州消安委办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州公安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消防救援支队按分工落实)。
3.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迪庆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将农村消防安全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融合。要充分发动“村两委”和基层消防组织力量,在广大社区、农村开展“进村入户除火患”行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即:针对特殊群体上门走访一遍、宣传一遍、帮助检查一遍;规范农村电气线路、规范村民生活用火;清理柴草堆垛、清理室内易燃杂物、清理入村道路。(责任单位:州消安委办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州民政局、州公安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广电局、云南电网公司迪庆供电局等按分工落实。)
(六)深化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部署,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标准等违法行为,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用气用火用电、安全疏散被封堵等问题。一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看火灾隐患排查是否有遗漏,火灾隐患是否整改。二是乡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住建、商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动排查。三是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监督抽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抄告有关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四是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纳入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州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燃气整治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
(七)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围绕元旦、春节及旅交会、全国全省注意区分是全国两会还是地方两会等重要节事活动,实行消防严管严控,确保消防安全。一是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督促重大活动举办单位、承办单位按规定申办安全许可,完善消防方案措施;活动举办地政府制定消防安保方案,严格消防管控措施,广泛开展消防检查;全州广泛发动单位强化消防巡查、值班等措施。二是严密重要节点的消防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广泛开展消防预警提示,发动社会单位强化自查自改;节日期间,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等方式,紧盯烟花爆竹燃放、祭祀祈福、吃住行购游娱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加强现场看护、驻勤巡逻。(责任单位:州消安委办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1月18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风险及时进行约谈提示、挂牌督办,切实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2023年12月15日前,各级消安委办要组织重点行业部门进行专题会商,明确职责交叉、联系紧密领域的协同治理工作。2023年12月20日前,各地要组织辖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地要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安委会、州消安委联合成立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消安委办(州消防救援支队)。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约谈提醒,及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做好形势分析、报告函告、预警提示等工作,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找准冬春季规律性、系统性消防安全风险,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疑似日期错误前,各级、各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本地区、本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办查办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综合监管。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全过程纳入日常监督抽查范围,通过“互联网+监督”的管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开展延伸调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推动各级消防安全工作明责落责。
(五)加强分类培训。冬春期间,各级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大力开展本行业系统和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深化重点盯办。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要跟进重点工作进度,推动任务有效落实。各级政府要约谈问题突出、火灾多发地区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行业部门要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消防救援机构约谈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要落实各级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督办责任、消防部门提供技术服务的工作机制。冬春期间,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七)严肃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