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常态化扫黑除恶: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在各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发展渗透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砂石行业等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强买强卖、垄断运输等违法犯罪。
(三)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领域,煽动串联或聚众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单位秩序的。
(四)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在网络媒体内煽动、串联、胁迫组织上访,甚至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五)捏造、歪曲事实编造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渠道散布谣言,或者转发、转载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
(六)私藏枪支弹药、导火索等危爆物品或者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等违禁品的行为。
(七)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聚集性场所、娱乐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
(八)组织、参与打牌、打麻将、斗鸡、斗牛等赌博或通过客户端、微信群、QQ群、抖音直播、地下黑彩等网络媒介,组织或参与网络赌博的;未经许可长期、多次从事高利放贷,在赌场放贷,实施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九)涉吸毒贩毒,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等违法犯罪的。
(十)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或制品;非法采伐林木、兰草;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在长江及支流进行垂钓的;非法采伐、毁坏或者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为恐怖活动提供支持,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的。
(十二)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一)德钦县公安局扫黑办:0887-8412110
(二)德钦县公安局升平派出所:0887-8413110
(三)德钦县公安局奔子栏派出所:0887-8506110
(四)德钦县公安局佛山派出所:0887-8556110
(五)德钦县公安局云岭派出所:0887-8546110
(六)德钦县公安局燕门派出所:0887-8536110
(七)德钦县公安局巴迪派出所:0887-8706110
(八)德钦县公安局叶枝派出所:0887-8746110
(九)德钦县公安局羊拉派出所:0887-8566110
(十)德钦县公安局拖顶派出所:0887-8526110
(十一)德钦县公安局霞若派出所:0887-8516110邮寄地址:德钦县公安局(德钦县升平镇河香中路110号,邮编:674500)
三、线索举报要求1.举报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要遵循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2.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者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严肃依法处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举报线索一经核实,公安机关将视情况予以奖励。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德钦县公安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