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表20221011090011299.xls
监督索引号53342200730301000
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人民政府主要组成部门,承担综合研究、拟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内设办公室、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经地区资环和易地扶贫搬迁股、社会和产业发展股、政策法规和经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基础设施发展股、价格调控监测与收费管理股、能源综合股、粮食储备与调控管理股、物资能源储备股11个职能股室(室)。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编制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编制完成《关于德钦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后实施。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2021年全县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农户)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按上级下达目标执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省下达目标以内。
2、及时编报项目和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备案、核准和申报工作,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强化项目监管。编制完成《德钦县2021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等;按月按季度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分析、州级和县级重点项目进度统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州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等工作。做好投资口重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并做好2021年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以及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严格项目审批制度,规范项目审批程序,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3、认真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经济预测分析。加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落实,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经济运行及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材料梳理工作,重点组织做好2021年度州、县重点建设项目统计、检查和分析,做到每月有重点项目进度报表和分析报告,有检查汇报材料,对资金已落实项目进行重点督促检查,通过督促跟踪项目有效推进了项目进展,德钦县2021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共92项(县级实施项目82项,州级实施10项),其中:新建75项,续建17项,2021年计划完成投资60.37亿元,其中县级实施项目2021年计划完成投资46.9亿元。1-10月,县级重点项目开复工41项,开复工率为44.6%。
4、指导和督促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按照人代会确定的任务认真做好2021年度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各项收集入库工作,截止10月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78亿元,同比增长6.8%,完成年度任务的54.9%。
5、落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程序,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强化项目监管。我局各项目股室在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相关业务时,按照投资在线审批监管的相关要求,指导和服务项目单位及时登录在线平台注册并登记项目信息。对保留的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审批事项,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原则上都要通过在线平台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今年因疫情关系,截止到5月,企业项目备案共3项。
积极为投资商按项目申报程序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资料和咨询服务,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做到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项目申报、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进行,建设项目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
严格项目审批制度,规范项目审批程序,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积极为我县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项目批复与实际建设不相符的问题进行了有关手续的补办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程序。
6、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截至2021年11月底我局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48070万元,明细如下:奔其公路(拖顶至其宗段)21600万元;德钦县羊拉公路(奔子栏至曲宗桥段)淹没环建工程20000万元;德钦县各加尼拉水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150万元;德钦县奔子栏镇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1300万元;德钦县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升级改造工程3000万元。德钦中学风雨活动馆建设项目71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4300万元。德钦县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5600万元,德钦县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万元。
7、全面推进电网及水电站建设项目。一是电网发展现状:2021年德钦县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计划投资489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46.7万元;二是水电建设情况:全县正常运行水电站总计14座,总装机容量为16.724万千瓦。四个在建水电站(刷曲水电站、洛它河电站、永芝河一级水电站和永芝河二级水电站)2021年一至六月份累计完成投资26075万元,目前正在加快推进收尾工程。三是“两江”干流水电发展现状:古水电站,电站装机容量 220万千瓦,计划总投资287亿元。在2021年7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已正式下达封库通知(云政函〔2021〕66号),现已成立澜沧江古水水电站实物指标调查领导小组。目前,预可研已完成审查,正在加快推进可研阶段相关前期工作,计划今年年底启动争岗滑坡体一期治理工程、临时桥工程和承包商营地一期工程等电站相关前期项目。四是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截至目前,我县已建成充电桩5桩,总功率427千瓦。下步,将尽快在县城天地广场、飞来寺、明永冰川和奔子栏镇等六个乡(镇)政府驻地完成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努力达到“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目标和要求。
8、加强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治理项目的争取、实施和管理。
重视易地扶贫治理项目工作。全县三年累计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4个集中安置项目和7个分散安置项目,实现搬迁入住1127户4765人(其中建档立卡763户3084人,同步搬迁户364户1681人)。其中:2016年(含2017年)实施21个集中安置和7个分散安置点共597户2322人(其中建档立卡526户1996人,同步搬迁户71户326人);2018年新增项目共实施3个集中安置项目共530户2443人(其中建档立卡237户1088人,同步搬迁户293户1355人)。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已完工并实现入住。
重视以工代赈项目工作。一是德钦县云岭乡红坡村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总投资411万元,已下达至云岭乡人民政府41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已正式开工。二是拖顶傈僳族乡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470万元,已下达至拖顶乡人民政府4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目前等待验收。德钦县2022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工程共申报500万元,项目涉及奔子栏镇,建设内容为:奔子栏镇叶日村委会东水河,涉及叶日村委会4个村民小组,建设领域为水利、道路工程,受益对象为叶日村委会、达日村委会。
德钦县2022年预算内以工代赈申报了三个项目分别为德钦县霞若乡夺松村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德钦县霞若乡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得觉屯社区后续产业项目和德钦县拖顶乡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2328万元,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按照项目属性和属地管理,委托乡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同时加强与监察委的工作协调,加强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资金、项目质量的全过程监管。
9、抓好价格管理、价格鉴证工作。
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我股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认真做好收费统计和上报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对在收费目录清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以及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加查处。
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成本监审工作,城市公共交通价格管理、德钦县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等调研工作,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及阶梯水价制度工作进展情况调查,并汇总上报州发改委,完成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工作。
价格鉴证、价格监测工作方面
2021年通过价格鉴定人员的共同努力,今年受理价格鉴证案件21件,涉及金额412576元。没有一起出现重新鉴证、补充鉴定、复核鉴定的情况,及时为公安、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了科学、合理、公正的价格依据,保障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防止市场价格大起大落。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一周一报”工作,坚持到实地、采实价、报实据、按时按质完成一周一报上报任务,密切关注粮食、农资、生猪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变化。在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上报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解决。二是做好特殊时期价格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报表、监测分析,充分运用政务信息,及时反馈情况,把市场价格动态经常性地置于政府监控之下。
10、持续稳步推进粮油购销调存等粮食各项工作
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强化粮食储备管理。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德钦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扎实做好地方储备粮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储备粮轮换推陈储新,截至10月20日,储备小麦已轮入72吨,轮出57.3吨,储备玉米轮入240吨,轮出124.5吨,储备大米轮入264吨,轮出300.8吨。落实地方储备粮利费补贴和轮换补贴资金,确保政策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补贴到位,真正做到储得好、调得动、用得好、有效益。二是联合县财政局、农发行迪庆分行成立德钦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5月,从库存粮油质量安全、储备粮油轮换管理、粮食购销政策执行、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回头看”专项行动整改情况等方面完成我县2021粮油库存检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县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增强粮食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夯实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深入16个农村固定调查点开展供需平衡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做好2021年乡村居民存粮调查分析,开展社会粮油供需平衡数据摸底、粮食购销存统计工作。开展粮油市场的宏观调控工作,做好粮价监测及分析工作,坚持粮价“一周一报”,粮油价格一直趋于稳定未有异常现象。
加强粮油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粮食安全意识。以世界粮食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根据上级宣传素材,制定宣传单、宣传小礼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组织专业力量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普及讲解粮食安全科普知识、营养健康常识,通过这些活动不仅将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向社会各方面作了积极有效的宣传,为争取社会各方面对粮食和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的支持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我县德钦县粮油购销总公司被命名的省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强化政治意识,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责任。
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履职尽责,积极发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对我县粮食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20年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列入全省“三农”综合考评中,考评分值权重提升到25%,今年年初已圆满完成2020年德钦县粮食安全考核工作任务,2021年考核责任书县政府于11月5日签订,工作任务目前正在分解中。
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做好粮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州发改委主要领导、州粮食和储备局主要领导就全州粮食安全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出的安排部署,制定《德钦县关于落实粮食购销监管职责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德钦县关于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全面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我局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涉粮问题专项审计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以刀刃向内的精神和抓铁留痕的举措,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切实开展问题整改,跟踪整改进展效果,扎实开展好粮食购销监管职责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县纪委县监委从严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党委政府全面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巡视巡查、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坚决完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11、按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建工作,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将政治建设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建设放在局机关建设的首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着力强化落实能力,提高政治能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各项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尊崇党章,执行党规,落实民主集中制,将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到位党组、党支部和全局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中,贯彻到学习、工作、生活中,切实喊响做实“拥护核心、心向北京”。
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结合“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结合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结合集中学习培训和撰写交流学习心得,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指定教材和学习书目,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学习宣讲,落实“四联四创”工作,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的能力。。
健全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按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发改局党组规章制度、发改局党支部规章制度,让规章制度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符合党建工作新要求,以制度规范党建工作,以规范落实制度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了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更规范有效。
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扎实做好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县直机关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推动发展改革局各项党建工作落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局党支部被州委授予“迪庆州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
一是织密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二是推进“第一阵地”机制落实,积极组织做好党员、党务工作者学习培训。三是深入开展“新时代模范机关”创建。四是扎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五是扎实开展好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六是积极推进“智慧党建”建设运用。七是围绕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标杆,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八是深化拓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内涵。九是严格党员发展及管理工作。十是积极破解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十一是抓好述职评议查摆和反馈问题整改。十二是做好党建带群建工作。
12、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二是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注重学习党风政纪的相关规定,各级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学习了党风廉政正反面教育材料。三是健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定到个人,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四是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按制度管理财务。五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党政机关监督和媒体、群众监督。
13、积极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2021年,我局爱国卫生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效能质监,贴近群众,科学治理,社会监督,专项指导”的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推动我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目标,把爱卫工作与我局职能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和健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搞好环境卫生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0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97万元,占总收入的98.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97万元,占总收入的1.49%。与上年对比下降1.4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50.48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1.58万元;2020年度收入合计839.8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39.4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其他收入0.39万元,占总收入的0.0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4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26万元,占总支出的84.79%;项目支出128.52万元,占总支出的15.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401.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无抚恤金64.12万元、委托业务费75万元、2012-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578.181万元、2018年-2019年石漠化监理费及设计费73.1万元、梅里雪山特色小镇规划设计费238万元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无抚恤金64.12万元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5.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2.2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无如下项目支出2012-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578.181万元、2018年-2019年石漠化监理费及设计费73.1万元、梅里雪山特色小镇规划设计费238万元等。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2-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578.181万元为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质保金,已通过州级验收,已将质保金如数拨付到各项目单位。2018年-2019年石漠化监理及设计工作、梅里雪山特色小镇规划设计工作全部完成,监理费及设计费73.1万元、梅里雪山特色小镇规划设计费238万元已如数拨付至第三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上年对比减少288.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无16年-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220万元、应急救灾物资购置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3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1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体检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粮食信息统计经费、粮食专项业务活动经费、粮油公司经营损失补助等;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预算的4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5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30.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我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通过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以及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用车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35万元,下降2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9万元,下降2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5.7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按照《德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德钦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公务用车2020-2022年度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德钦县县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我局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相关事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2万元,占81.15%;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占18.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因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会议、仪式、项目调研、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等发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发改委到我县开展项目调研、指导业务、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15.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本局当年度所有支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仅包含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3034.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28.37万元,固定资产716.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3.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1.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34.55 | 2428.37 | 716.68 | 40.76 | 675.9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一般预算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机关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等。
监督索引号533422007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