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023年外务补第1号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部发[2023]33号文件要求,对于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按照省外就业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经审核,以下4人符合,共计资金:4000元,符合外出务工资金拨付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8日
附:外出务工补贴花名册。
监督电话: 8556169
经办人:海永平
佛山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