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提供佛山乡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佛山乡实际,佛山乡人民政府编制了《佛山乡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佛山乡政务公开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指南》。佛山乡政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佛山乡党政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1.乡人民政府领导信息、下设机构职能。
2.乡人民政府文件及政策解读。
3.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4.乡人民政府重要会议。
5.乡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6.乡人大及其主席团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及财政预决算报告。
7.乡人民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
8.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德钦县人民政府网上查阅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佛山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
(二)公开形式
凡列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乡将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网址: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将同时通过政府公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3.在业务受理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询服务,政府信息查阅人可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
4.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需要佛山乡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佛山乡政府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条例》规定依法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佛山乡政府办公室对申请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将不予公开。
(三)申请形式
向佛山乡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德钦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或在佛山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填写提交。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佛山乡人民政府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达到公开条件后应及时公开、更新,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本机关将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若有异议的,可以向佛山乡政府办公室反映。
(四)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到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
申请人进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系统,登录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d77ff385-7b97-42ac-89f3-0e8b5953e3e5),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到本机关受理机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地址:德钦县佛山乡纳古村
邮政编码:674506
联系电话:0887-855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