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11
页面已归档
政府信息公开

(奔子栏镇人民政府)

索引号
文  号
来 源
奔子栏镇
公开日期
2023-12-27
奔子栏镇2023年庭院经济补助 资金兑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7 17:12     浏览次数:520   
字体:[ ]
打印

奔子栏镇2023年庭院经济补助

资金兑现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德钦县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钦县庭院经济

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产业

扶持力度,将小庭院打造成为大产业,守好不返贫致贫底

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确保顺利实施庭院经济补助资金兑

现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到庭院经济项目扶持的重要意义

庭院经济是农民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其周围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它的特点主要有:生产经营项目繁多,模式多样;投资少,见效快,商品率高,经营灵活,适应市场变化;集约化程度高。庭院经济是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庭院经济的优点在于能合理开发农业土特产资源,继承和发展传统技艺,是农村商品生产的重要基地,是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民生产技术和积累经营经验的园地,也是农民致富的门路。支持农户发展庭院经济,鼓励扩大庭院经济产业规模、丰富产业类型,提升庭院经济成效,不断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通过激发内生动力,增加庭院经济的收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2-

二、工作目标

根据《德钦县庭院经济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扶持标准,顺利实施2023年庭院经济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监管、兑现工作。

三、补助对象

对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自有院落空间鸡资源生产发展庭院经济,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来源的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扶持。根据奔子栏镇庭院经济初步摸底,涉及庭院经济补助申请对象有户,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户,一般农户户。

四、补助标准

按照《德钦县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文件明确的补助标准,在上级部门下达2023年关于庭院经济补助的资金不能满足全乡农户实际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资金兑现采取分类差异化补助方式,各村(社区)庭院经济补助资金分配如下:

(一)达日村涉及庭院经济项目的农户257户,其中:

脱贫户和监测户共28户,一般农户229户,最高补助金额为342860元;

   (二)夺通村涉及庭院经济项目的农户253户,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共32一般农户221户,最高补助金额为266835元;

   (三)书松村涉及庭院经济项目的农户225户,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共30户,一般农195户,最高补助金额为224505元;

   (四)叶央村涉及庭院经济项目的农户138户,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共10户,一般农户128户,最高补助金额为161295元;

   (五)玉杰村涉及庭院经济项目的农户115户,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共26户,一般农户89户,最高补助金额为171420元;

   (六)奔子栏社区涉及庭院经济项目的农户250户,其中:脱贫户18户已消除风险监测户1户,19户,一般农户231户,最高补助金额为344890元;

(七)叶日村涉及庭院经济项目的农户236户,其中:

脱贫户和监测户共30户,其他农户206户,最高补助金额为

239056元;

五、补助申报及审核

奔子栏镇庭院经济项目严格按照《德钦县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扶持标准、扶持资金申报及审核的程序,逐步开展庭院经济补助的申报审核工作。

农户申请:原则上由各村委会组织人员协助当地村民完成《德钦县庭院经济补助资金申请表》(表格样式详见附件1)的填报,补助申请人应提供:不同生产阶段照片(种植:不同生长期照片;养殖:养殖前后、出栏前照片)3张及以上,买卖凭证,购买实物合同(认可民间购买,合同签订日期以实际购买日期为准)、销售收入证明等佐证材料,经农户签字并按手印确认后逐级上报进行审核。

村级初审:各村委会组织人员协助农户完成申请表填报的同时,负责收集农户提供的照片、买卖凭证等佐证材料,并初审申请农户的信息资料后整理汇总,针对补助申请的有关事项,各村通过一事一议的程序研究决定,村级初审后汇总上报进行级审核。

级审核:级由农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庭院经济资料审核组,按照《德钦县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先到先审的工作原则,认真审核各村提交的农户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审核合格后,将补助人员、补助范围、补助金额等信息汇总后填报乡庭院经济补助资金汇总表,上报至府进行复核,复核后将相应的汇总表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兑付。

六、补助资金监管

(一)资金兑付采取分类差异化补助方式,经村级初审、乡审核合格后,对照认定标准确认补助资金,按照认定后的庭院经济规模数量、销售收入确定补助金额。因2023年上级下达奔子栏镇庭院经济扶持资金157不能满足全涉及发展庭院经济农户的补贴申报需求,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补助标准确认最高补助资金。

(二)补助资金直补到户,由扶持农户填报德钦县庭院经济补助资金申请表,村委会到现场核实核查后报我人民政府审核,我人民政府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完成补助资金兑现,直接通过一卡通兑现到户。

(三)认定要件齐全,做到人证(或物证)、支付证明等,不得乱认定,确保证据充分、认定合法、补助有据,同时认定资料中应附有现场检查的照片作为佐证。对于采取伪造资料恶意套取资金的,将依法追回补助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将其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