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
方案(2023-2025年)(试行)的
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王宁书记调研迪庆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
二、文件制定依据
按照《云南省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央、省委文件精神以及云南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等规定,坚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的原则。聚焦我县重点特色优势农业延链补链强链,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使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主要用于支持在本县范围内注册、投资、运营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奖补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上一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规模、销售收入、联农带农对象数量和成效且符合奖补条件的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