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德人社发〔2019〕191号
关于调整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
的通知
各乡镇、各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进行适当调整:
一、调整对象
1、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
2、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
3、根据《德钦县关于招聘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德组通〔2017〕16号)文件招聘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调整金额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1500元。
三、执行时间
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补贴执行过程中,若政策有变动,按政策规定执行。执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调整。
四、工作要求
1、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德钦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
2、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只能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五险;
3、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德钦县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要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五险。
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3日
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