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使用分配方案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到位情况
全县到位资金2694万元,其中:迪财农〔2023〕54号省级衔接资金2694万元。
二、分配使用方案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行业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计划,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部门(乡镇)上报的项目设计方案、造价预算、项目绩效反复审议并督促指导修改完善,现针对截至9月9日各部门(乡镇)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排序后,对我县2023年第三批涉农资金2694万元做如下分配:
(一)拟建议从到位的中央衔接资金2694万元中安排5个项目,其中产业类项目1578.56万元,占58.59%(下列资金均包含1%的项目管理费)。
1.佛山乡溜筒江村说日组乡村振兴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500万元;
2.德钦县庭院经济发展项目464.56万元;
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4万元;
4.雅瑞安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6.6万元;
5.佛山乡纳古村人饮及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改造续建项目30万元;
6.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37万元;
7.乡村公益性岗位98.62万元;
8.佛山乡雪达湖乡村旅游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万元;
9.技能培训补贴47.38万元;
10.雨露计划130万元;
11.德钦县新型集体经济梅里文化300万元;
12.德钦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445.84万元。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德钦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887-8412451
德钦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邮箱:dq841245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