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使用分配方案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到位情况
全县到位资金2424万元,其中:迪财农〔2023〕42号中央衔接资金2424万元,迪财农〔2023〕40号20万元。按分配要素,需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057万元、以工代赈任务28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80万元。
二、分配使用方案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行业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计划,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部门(乡镇)上报的项目设计方案、造价预算、项目绩效反复审议并督促指导修改完善,现针对截至7月9日各部门(乡镇)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排序后,对我县2023年第二批涉农资金2404万元做如下分配:
(一)拟建议从到位的中央衔接资金2424万元中安排9个项目,其中产业类项目1229万元,占50.70%(下列资金均包含1%的项目管理费)。
1.民宗局专用于民宗局项目80万元;
2.金珠嘎尺社区产业发展奖励金20万元;
3.德钦县霞若乡得觉屯易地后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万元;
4.云岭乡果念村佳碧小组高原特色农产品园区建设项目350万元;
5.佛山乡江坡村饮水及灌溉管道建设项目25万元;
6.德钦县燕门乡禹功大棚蔬菜包装厂房建设项目110万元;
7.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86万元;
8.德钦县设施农业建设项目128万元;
9.德钦县食用菌生产线建设项目100万元;
10.奔子栏镇夺通村生猪养殖建设项目70万元,奔子栏镇叶央村生猪养殖建设项目70万元,拖顶乡德吉村集体经济项目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