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乌弄龙水电站燕门库区移民集中安置区移民商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5年 第 8号
(总第2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18日,对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实施的德钦县乌弄龙水电站燕门库区移民集中安置区移民商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德钦县燕门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69.97㎡(占地约3.4亩),新建商铺2291.18㎡,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绿化及硬化等),新建射箭场一座。
建设单位为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监理单位为丽江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云南鸿悦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云南大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迪庆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以《迪庆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德饮县2021年后期扶持项目乌弄龙水电站燕门库区移民集中安置区移民商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迪搬发〔2020〕138号)对项目进行批复;2021年7月1日,迪庆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以《迪庆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德钦县2021年乌弄龙水电站移民集中安置区移民商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迪搬发〔2021〕66号)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2021年8月16日,迪庆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以《迪庆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对 2018年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燕门乡乌弄龙库区油用牡丹种植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请示的批复》(迪搬发〔2021〕90号),原则同意德钦县2018年德钦县燕门乡乌弄龙库区油用牡丹种植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变更。(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云财农【2018】153号项目资金35万元)变更后资金用于德钦县2021年乌弄龙水电站移民集中安置区移民商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中。
经审计,该建设项目审定完成投资合计77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718.5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57.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建成,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需要,有利于移民安置点后期生存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但该项目建成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投入使用,未发挥效益。本项目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执行,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7651.42元的问题。
(二)多计待摊投资2688.71元的问题。
(三)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四)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问题。
(五)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的问题。
(六)初步设计中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的问题。
(七)工程建设超工期的问题。
(八)质保金约定不规范的问题。
(九)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十)部分合同签订未进行集体决策的问题。
(十一)未按要求进行项目终验的问题。
(十二)项目结余资金1570390.62元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德钦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7651.42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按实际完成投资进行整改。
(二)多计待摊投资2688.71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并调整账务。
(三)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足额补缴印花税。
(四)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五)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分析资产闲置原因,推动盘活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和管理效能。
(六)初步设计中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七)工程建设超工期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在今后的项目建设工作中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积极督促施工单位按约定工期完成项目建设工作,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八)质保金约定不规范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合同审核,规范签订合同。
(九)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项目财务核算,完整、准确登记会计账簿。
(十)部分合同签订未进行集体决策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
(十一)未按要求进行项目终验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按要求开展终验工作。
(十二)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积极与相关参建单位办理价款结算,清理债权债务,及时将项目结余资金缴回国库。
审计建议:1.建设单位应加强把控项目的实施情况,结算时严格审查施工方上报的工程量,增强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对聘请的中介机构的管理和中介机构提供成果的复核工作,发挥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2.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纳税义务,积极上缴结余资金,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发挥单位的管理作用,充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7651.42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已经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的审定金额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完成整改。
(二)多计待摊投资2688.71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已经根据实际完成投资调整账务,完成整改。
(三)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建设单位已经足额补缴印花税,并提供相关票据,完成整改。
(四)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问题,建设单位反馈正在积极对接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但还未提供资产移交的相关资料,该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五)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的问题,建设单位还未提供符合实际的相关资料,该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六)初步设计中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的问题,建设单位反馈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完成整改。
(七)工程建设超工期的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工作中下不为例,完成整改。
(八)质保金约定不规范的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合同审核,规范签订合同,完成整改。
(九)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建设单位反馈该项目正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项目财务核算,完整、准确登记会计账簿,完成整改。
(十)部分合同签订未进行集体决策的问题,建设单位反馈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完成整改。
(十一)未按要求进行项目终验的问题,建设单位反馈向州搬迁安置办提出终验,预计4月中旬完成,该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十二)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建设单位已经将结余资金上交至国库并提供了相关依据,完成整改。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部分问题未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