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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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056377N/202200195
文  号
来 源
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2-02-10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10 11:30     浏览次数: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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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2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强化县内景区管理协调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落实文物、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图书馆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旅行社、导游)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德钦优秀民族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行业人才领域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目督考核、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工青妇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规划发展股。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及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落实工作和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组织落实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本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组织落实生态旅游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景区开发建设、提质改造工作。组织落实景区A级评定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本县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旅游革命和旅游转型升级工作。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行业管理股。负责对国家、全省、全州文化旅游行业设施和服务标准进行归口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德钦县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分管工作和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拟定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培训计划并落实。同时,组织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文化遗产股。负责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德钦县文化活动中心、德钦县文物管理所、德钦县图书馆、德钦县文化馆5个下属事业单位分管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承办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或认定工作。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负责落实文物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依法承担世界文化遗产有关报批、管理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负责落实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图书馆、文化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图书馆和文化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组织落实工作。承办本县珍贵文物藏品的有关审核审批事项。负责图书馆和文化馆安全保卫督查工作。协调图书馆间、文化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承担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艺术交流和市场推广股。承担文化旅游交流、发展和推广工作、分管下属事业单位德钦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负责拟订本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本县文艺院团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本县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负责跨区域旅游合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本县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务统计股。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通过审计及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设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单位工作重点放在德钦县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游客中心、栈道、标识牌及旅游配套服务设施。重点完成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2022年三区文化指导人才下派工作任务,做好戏曲进乡村的文化惠民演出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0.14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调入2人,退休人员大病医疗、公务员医疗由本单位,所以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3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4.8万元(本级财力33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0.14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调入2人,退休人员大病医疗、公务员医疗由本单位,所以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3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8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5.14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调入2人,退休人员大病医疗、公务员医疗由本单位,所以预算收入增加。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未变动,主要原因项目预算一样。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1、2070101行政运行250.48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56万元;

3、2070101失业保障缴费支出0.30万元;

4、2101101工伤保险0.09万元

5、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4.18万元;

6、2101103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7.56万元;

7、2101101大病医疗保险0.33万元;

8、2210201住房公积金22.69万元;

9、2101103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0.58万元;

10、2101101大病医疗保险0.0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24.8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88.26万元;

基本工资45.41万元;

津贴补贴187.43万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3.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56万元;

失业保障缴费支出0.30万元;

工伤保险0.09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4.18万元;

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7.56万元;

大病医疗保险0.33万元;

住房公积金22.69万元;

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0.58万元;

大病医疗保险0.0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25万元;

印刷费1.8万元;

差旅费1.8万元;

培训费1.8万元

接待费1.8万元;

工会经费3.7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7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减少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4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控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7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增加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增加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原因是:本单位因工作需要,下乡的次数增多,用车率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一般预算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机关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调入2人,人员增加人头包干经费增加,工作职能增加,相对应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也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920.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1.47万元,固定资产98.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2.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72.64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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