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660/202200448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2-12-16
德钦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6 10:56     浏览次数: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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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中兴财光华(云)审专字(2022)第     号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 3 -

(一)部门概况 - 3 -

(二)部门预决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 6 -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 8 -

(四)组织管理情况 - 10 -

二、绩效自评情况 - 11 -

(一)绩效自评概述 - 11 -

(二)绩效自评结论 - 11 -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 12 -

(一)绩效评价目的 - 12 -

(二)绩效评价依据 - 12 -

(三)绩效评价方法 - 13 -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15 -

四、绩效评价情况及综合结论 - 15 -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 16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 16 -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 17 -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 19 -

(一)投入情况分析 - 19 -

(二)过程情况分析 - 21 -

(三)产出情况分析 - 25 -

(四)效果情况分析 - 28 -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 30 -

(一)注重各种救助政策的及时准确落实 - 30 -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 30 -

七、存在的问题 - 30 -

(一)实际在职人员多于人员编制 - 30 -

(二)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较大 - 31 -

(三)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 31 -

(四)内控制度有待完善 - 31 -

(五)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 31 -

八、有关建议 - 32 -

(一)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及时变更编制手续 - 32 -

(二)改变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较大问题 - 32 -

(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高政府采购率 - 32 -

(五)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管理工作 - 33 -

(四)加强内部控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 - 33 -

九、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33 -

十、附件 - 33 -

德钦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中兴财光华(云)审专字(2022)第   号

受德钦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迪发〔2020〕18号)、《中共德钦县委 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德财发〔2020〕2号)、《德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德财绩〔2022〕8号)等文件要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组成审计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30日对德钦县民政局(以下简称“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民政局对所提供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深化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迪办字〔2019〕2号)、《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19〕14号)、《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字〔2019〕25 号)等文件精神,明确民政局是德钦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字〔2019〕25 号),民政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的责任,指导全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乡村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负责乡、村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申报工作。承办乡级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地方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主管地名管理工作。

(6)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2. 内设机构

民政局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但后来单位为了更好的与上级对接,拆分为6个股,分别为综合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社会事业股(行政审批股)。

3. 部门人员构成

根据《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19〕14号)、《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字〔2019〕25号),民政局行政编制 7 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根据最新德钦县机构编制管理证记载至2021年12月31日止编制人数:行政编9人,其中:行政7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编14人。根据决算报表显示实际在职人员行政12人,事业12人。

(二)部门预决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3月19日,德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德财社〔2021〕1号),批复民政局2021收入13,570,512.69元,支出13,570,512.69元,收支平衡,经德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工作经费的通知》(德财社〔2021〕62号)追加工作经费100,000.00元,财政局同意批复民政局《民政局关于要求2021年预算调整经费的请示》(德民发〔2021〕262号)追加人员经费382,388.98元和德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预算调整经费的通知》(德财预〔2021〕100号)等文件调整后,民政局2021年预算收入为85,601,564.87元,支出为85,601,564.87元,收支平衡。

1. 部门决算整体收入情况

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56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345.07万元,占74.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79万元,占比1.66%;年初结转和结余2,073.30万元,占比24.22%。部门整体收入基本情况见表1。

表1:部门整体收入基本情况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

(万元)

调整预算数

(万元)

决算数

(万元)

占比

本年收入合计

1,357.05

8,560.16 

8,560.16

10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57.05

6,345.07

6,345.07

74.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1.79

141.79

1.66%

三、其他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


2,073.30 

2,073.30 

24.22%

2. 部门决算整体支出情况

民政局2021年支出合计8,56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76万元,占33.37%;项目支出5,703.40万元,占66.63%;无年末结转和结余。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情况见表2。

表2: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情况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

(万元)

调整预算数

(万元)

决算数

(万元)

占比

本年支出合计

1,357.05

8,560.16 

8,560.16 

100.00%

一、基本支出

1,279.57

2,856.76 

2,856.76 

33.37%

      人员经费

1,250.01

2,246.77 

2,246.77 

26.24%

      公用经费

  29.56

 609.99 

  609.99

 7.13%

二、项目支出

  77.48

5,703.40

5,703.40

66.63%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 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2021年预算公开及民政局自评资料,民政局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为: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突出抓基础、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以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等方面为主,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提高和强化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支撑,积极实现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服务国防和服务社会的职能目标,设立绩效指标,并严格按已定指标实施。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为:一、做好连任五届及以上村(社区)三委人员离任后的定期生活补助。连续连任五届及以上村(社区)人员离任后面临养老、医疗、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为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每年及时发放一次生活补助。二、做好民房统一保险工作,增强群众的抗灾自救、灾后重建能力。登记核实符合条件的房主名册,明确民房统保户数,签订民房统保协议。三、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本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政务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四、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家庭经济核对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各级财政拨入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民政局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对于绩效评价无需调整。

(四)组织管理情况

民政局按照单位职责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由各股室组织实施。

1. 在预算管理制度方面: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先后制定出台了《县民政局预算管理办法》、《县民政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及公务接待制度》、《县民政局资产管理制度》、《县民政局合同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十余项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

3.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各项费用严格履行“一单四签”程序,将“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民政局绩效自评主要由财务人员组织分两步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1.前期准备。根据《德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本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确认当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通过收集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依据与预算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民政局提供的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自评表总结得出,民政局对“产出、效益、满意度”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分,自评等级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民政局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项目单位资金支出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提高公共产品的服务质量。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迪发〔2020〕18号);

6.中共德钦县委 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德财发〔2020〕2号);

7.德钦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钦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德财发〔2020〕144);

8.德钦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钦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财发〔2021〕119号);

9.德钦县财政局 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德钦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德财发〔2021〕158号);

10.《德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德财绩〔2022〕8号);

11.部门预算及批复、决算及批复、资金文件、部门相关制度、文件报告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案卷研究法、现场核查法、问卷调查法、比较法、专家评审法进行评价,以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和效果做出全面、准确和客观地评价。

1. 案卷研究法

针对评价对象设计主管单位自评表、实施单位自评表,组织单位进行绩效自评,并对单位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和梳理,撰写材料审核意见。

2. 现场核查法

现场评价小组与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包括主管单位、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等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实事求是核查其财务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绩效表现等相关资料,并对项目点进行实地勘察。

3. 问卷调查法

设计有针对性的调查问卷,通过对资金受益群体发放调查问卷,获取满意度方面的情况。问卷收集到的数据作为评价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

4. 比较法

通过对项目产生的实际效益与预期目标进行分析对比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分析哪些预期目标已完成(包含全部完成和部分完成),哪些未完成,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5. 专家评审法

通过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依据专业知识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并形成评价意见。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评价工作组在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内容,设置了针对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的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4个一级指标,下设7个二级指标和28个三级指标。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分值15分,过程分值20分,产出分值35分,效益分值3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89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79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情况及综合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设有绩效目标,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部门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存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与部门工作任务及具体的绩效指标内容有不相匹配的情况;2021年工作任务的完成展现的社会效益明显,后续的可持续性强。

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8.10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表3。

表3: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00

12.60

84.00%

过程

20.00

13.00

65.00%

产出

35.00

34.50

98.57%

效果

30.00

28.00

93.33%

合 计

100.00

88.10

88.10%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部分重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见表4。

表4:部分重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指标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龄补助

2400人

完成

2409人

数量指标

孤儿补助

31人

完成

31人

数量指标

残疾人两项

月均2100人

完成

月均2100人

数量指标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

3040人

完成

特困供养372人,临时救助2670人,月计3042人。

质量指标

高龄补助标准合规性

80周岁-99周岁每月55元、100周岁及以上每月350元。

完成

按标准补助

质量指标

孤儿补助标准合规性

2021年集中供养儿童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980元,散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80元。

完成

按标准补助

质量指标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合规性

生活补贴80元每人每月、护理补贴:一级100元每人每月,二级70元每人每月。

完成

按标准补贴

质量指标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合规性

临时救助,按困难程度发放标准1000-50000元每户。

完成

按标准补助救助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1. 评价结果差异

针对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3分,再评价得分88.10分。其差异主要在于部门产出、效益方面。自评报告指标中未体现出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公用经费控制率、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政府采购执行率、预决算信息公开性等的扣分情况;履职效益中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从收回的调查问卷中显示,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对于部门整体支出工作的满意度为81%,而在自评报告中达到了85%。

2.评价程序差异

再评价是通过查阅、复核和收集相关评价资料并与单位进行沟通,全面了解部门实施绩效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从部门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部门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措施及实现程度等内容进行绩效评价;自评是通过部门广泛收集资料,查阅会计凭证,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3.评价内容差异

绩效再评价的内容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投入部分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考核,过程部分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进行考核,产出部分从职责履行进行考核,效益部分从履职所带来的各类效益进行考核,而自评是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根据绩效管理基本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按照《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入情况分析

本指标包含目标设定、预算配置2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2.6分,得分率84%,投入指标得分情况见表5。

表5:投入指标得分情况表

项目

总分

得分

得分率

一、目标设定

5.00

4.00

80.00%

效绩目标合理性

2.00

2.00

100.00%

效绩指标明确性

3.00

2.00

66.67%

二、预算配置

10.00

8.60

86.00%

在职人员控制率

3.00

2.20

73.33%

“三公经费”变动率

4.00

4.00

100.00%

重点支出安排率

3.00

2.40

80.00%

总分

15.00

12.60

84.00%

 

1. 目标设定

目标设定二级指标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等两个三级指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该指标满分为2分,评价得分2分。具体依据:编制了部门预算,并通过德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预算指标的通知》(德财社〔2021〕1号)批复,绩效目标与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符、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相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2)绩效指标明确性

该指标满分为3分,评价得分2分。具体依据:绩效指标清晰完整、可量化并可考核,与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但与部门年度任务数不太相对应扣1分。。

2. 预算配置

预算配置二级指标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和重点支出安排率等3个三级指标。

(1)在职人员控制率

该指标满分为3分,评价得分2.2分。具体依据:根据德钦县机构编制管理证上民政局人员编制23人,决算报表中的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年末在职实有24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4.35%,扣0.8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

该指标满分为4分,评价得分4分。具体依据: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显示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73万元,比2020年度降低,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100%。

(3)重点支出安排率

该指标满分为3分,评价得分2.4分。具体依据:从决算报表上反映出部门重点支出都已完成,但预算绩效申报表中的重点任务及绩效指标未包含部门的大部分实际应作为重点项目的重点工作任务及绩效指标,不便于详细考核扣0.6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过程情况指标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二级指标,总分值20分。本次评价得13分,得分率65%,各指标得分情况见表6。

表6:过程指标得分情况表

项目

总分

得分

得分率

一、预算执行

9.00

5.00

55.56%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0.00%

预算调整率

1.00

0.00

0.00%

结转结余率

1.00

1.00

100.00%

结转结余变动率

1.00

1.00

100.00%

公用经费控制率

1.00

0.00

0.00%

“三公经费”控制率

2.00

2.00

100.00%

政府采购执行率

2.00

0.00

0.00%

二、预算管理

9.00

6.70

74.44%

管理制度健全性

2.00

1.50

75.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2.00

2.00

100.00%

效绩自评

3.00

2.00

66.67%

预决算信息公开

1.00

0.50

50.00%

基础信息完善性

1.00

0.70

70.00%

三、资产管理

2.00

1.30

65.00%

资产管理安全性

1.00

0.60

60.00%

固定资产利用率

1.00

0.70

70.00%

总分

20.00

13.00

65.00%

 

1.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二级指标包括预算执行率、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等7个三级指标。

(1)预算执行率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1分。具体依据:根据民政局2021年预算、决算报表,显示收支决算数都大于预算数。

(2)预算调整率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0分。具体依据:根据决算报表计算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金额4,988.02万元,年初预算金额为1,357.05万元.预算调整率为367.56%。

(3)结转结余率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1分。具体依据:根据民政局2021年决算报表,本年度末无结转结余,结转结余率0%。

(4)结转结余变动率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1分。具体依据:根据民政局2021年决算报表,年初结转结余2,073.30万元,年末无结余结转,结转结余变动率≤0。。

(5)公用经费控制率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0分。具体依据:根据民政局2021年预算文件及决算报表,预算调整后(本级)的预算公用经费39.56万元,决算数609.99万元(本级及上级)。

(6)“三公经费”控制率

该指标满分为2分,评价得分2分。具体依据:预算公开报表中“三公经费”预算5.73万元,决算报表中“三公经费”决算统计数4.1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71.73%。

(7)政府采购执行率

该指标满分为2分,评价得分0分。具体依据:根据民政局2021年预决算,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0万元,实际应采取政府采购的金额为132.87万元,已执行政府采购,但应做预算而未做,扣2分。

2. 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二级指标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绩效自评、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基础信息完善性等5个三级指标。

(1)管理制度健全性

该指标满分为2分,评价得分1.5分。具体依据:民政局制定了《民政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文件汇编》涵盖风险评估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办法、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及公务接待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等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但有些制度有重合及未适时更新,扣0.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评价得分2分。具体依据:2022年11月24日经绩效评价小组现场评价,查阅部门收支明细,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民政局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开支经过党组会讨论,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3)绩效自评

该指标满分为3分,评价得分2分。具体依据:绩效自评主要依赖于财务人员,部门未建立绩效自评组织机构扣0.5分;自评时已补充设计个性指标,自评报告格式已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但内容不太全面扣0.5分。

(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0.5分。具体依据: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但表与说明有数据不相符的情况扣0.5分,已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5)基础信息完善性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0.7分。具体依据: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不够准确,扣0.3分,如“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说明中填的是5.73万元(预算公开表中也是5.73万元),但决算表中填的是4.20万元。

3. 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0.6分。具体依据:2021年未有盘点表,无法验证是否保存完整、账实是否相符扣0.4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0.7分。具体依据:经询问无闲置资产,但2021年未有盘点表,无法提供资产的在用或闲置情况扣0.3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产出情况(职责履行)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总分值35分。评价得分34.5分,得分率98.57%。各二级指标得分情况见表7。

表7:产出情况(职责履行)得分情况表

项目

总分

得分

得分率

实际完成率

9.00

9.00

100.00%

完成及时率

9.00

9.00

100.00%

质量达标率

9.00

8.50

94.44%

重点工作办结率

8.00

8.00

100.00%

总分

35.00

34.50

98.57%

1. 实际完成率

该指标满分为9分,评价得分9分。具体依据:依据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开,部门职责和重点项目等,2021年实际完成率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基本支出及行政运行、高龄补助、孤儿补助、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两项,完成情况详见表8。

表8:部门履职实际完成情况

项目

内容

完成情况

基本支出及行政运行

按核定发放职工工资,缴纳社保。

已完成

高龄补助

发放2409人。

已完成

孤儿补助

完成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儿补助31人。

已完成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

特困供养372人,临时救助2670人,月计3042人。

已完成

残疾人两项

月均约2100人次。

已完成

 

2. 完成及时率

该指标满分为9分,评价得分9分。具体依据:民政局2021年项目都按规定时效完成发放,达到及时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3. 质量达标率

该指标满分为9分,评价得分8.5分。具体依据:依据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开,部门职责和重点项目等,2021年质量达标率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①一般公共服务及行政运行方面:已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保障部门职责正常履行。②高龄补助方面:80周岁-99周岁每月55元、100周岁及以上每月350元,符合发放的共2,409人,全年发放高龄补助770,090元。③孤儿补助方面:2021年集中供养儿童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980元,散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80元,全年共发放31人,发放补助465,600元。④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生活补贴80元每人月、护理补贴:一级100元每人月,二级70元每人月,月均发放约2,100人,发放补贴2,489,060元。⑤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方面:按各人群标准进行补助,特困供养保障369户共372人,全年发放供养金6,254,920元。临时救助2,670人,全年发放救助金7,846,629.62元。但各种补助对象覆盖率是否在95%以上未能提供可验证的资料,质量达标率扣5.56%,扣0.5分。

4. 重点工作办结率

该指标满分为8分,评价得分8分。具体依据:根据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决算报表,民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为:解决连续担任五届以上离任村(社区)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民房统一保险工作、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重点工作基本按计划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效果(履职效益)包括行政效能、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和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5个二级指标,总分值30分。本次评价得28分,得分率93.33%,详见表9。

表9:效果(履职效益)得分情况表

项目

总分

得分

得分率

行政效能

3.00

3.00

100.00%

社会效益

9.00

9.00

100.00%

生态效益

6.00

5.00

83.33%

可持续性

6.00

6.00

100.00%

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6.00

5.00

83.33%

总分

30.00

28.00

93.33%

 

1. 行政效能

该指标满分为3分,评价得分3分。具体依据:根据决算报表、部门总结,2021年民政局基本及时全面完成了部门履职工作,对全县民政机构运行、促进民政事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 社会效益

该指标满分为9分,评价得分9分。主要从以下方面体现:(1)社会救助方面:促进城乡低保、临时困难人员、高龄人员、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孤儿等特殊人群的基本生活提高,有助于特殊儿童健康成长、使相关政策得到落实。(2)社会福利方面:推进养老机构建设,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护理能力。(3)民政政策宣传方面:贯彻国家、省、州县的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特别是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殡葬改革法规,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4)民政履行职责促进困难人员基本生活的提高,对开创“和谐平安德钦”打下了必要的基础,对当地其他职能部门履职起到较好的帮助作用。

3. 生态效益

该指标满分为6分,评价得分5分。具体依据:保障殡葬工作,提高火葬率对生态环境有正面影响,但殡仪馆只有1个,由于县域广,些许不方便离殡仪馆远的火葬需求,扣1分。

4. 可持续性

该指标满分为6分,评价得分6分。具体依据:部门履职能持续执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以及可作为后期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该指标满分为6分,评价得分5分。具体依据:本次调查问卷采用李克特量表法,每一组陈述有“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种回答,每份调查问卷共设置10个问题。调查问卷采用网络向县内部职工、社会公众及受益对象发放,实际收回84份有效调查问卷,经过统计计算得出满意度为81%,未达85%以上扣1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注重各种救助政策的及时准确落实

民政涉及各困难群体的民生事项,直接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2021年从局领导至相关股室人员都积极研究各种救助政策,吃透政策精神,及时准确的落实各种救助政策。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民政局支付审批所附资料齐全、审批程序规范,重大事项都有局内决定的相关文件,做到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七、存在的问题

(一)实际在职人员多于人员编制

根德钦县机构编制管理证上民政局人员编制23人,决算报表中的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年末在职实有24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4.35%。

(二)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较大

预算调整后(本级)的预算公用经费39.56万元,决算数609.99万元(本级及上级),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较大。

(三)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民政局2021年预决算,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数0元,执行数0元,实际应采取政府采购金额132.87万元,已执行了政府采购。

(四)内控制度有待完善

民政局制定了《民政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文件汇编》涵盖风险评估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办法、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及公务接待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等内控制度,但有些制度有重合及未适时更新。

(五)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绩效管理主要依赖于财务人员,部门未建立绩效管理小组;绩效目标与指标匹配程度不高,在绩效管理中事关特殊弱势群体的全年支出金额且较大的大部分未列入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指标中进行考核。

八、有关建议

(一)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及时变更编制手续

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三定方案的规定,限制人员数量。民政局若属于编制变更手续不及时,应履行及时变更手续,做到实有在职人员不大于编制证明资料。

(二)改变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较大问题

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财务核算,准确核算公用经费,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

(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高政府采购率

政府采购预算是依法实施采购活动的基础,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保障,部门要从依法理财、依法采购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习、掌握好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全面、完整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加强内部控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

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剔除重复过时的部分,做到制度精而简,提高可操作性、在有了完善的制度后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五)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管理工作

民政局管理着全县事关特殊群体民生的较多资金,在“花钱必问效”的当下,较好的绩效工作能直观体现“为何花钱,花钱的效果如何”的问题。加强绩效知识学习,提高绩效管理意识,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加强绩效管理工作。

九、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此报告仅供德钦县财政局和民政局内部使用,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十、附件

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 绩效自评报告及评分表

(此页无正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昆明            2022年  月  日

(此件公开)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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