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T78525M/202200217
文  号
德财农【2022】204号
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2-10-13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3 16:44     浏览次数:1539   
字体:[ ]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342200432701000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并依法检查督促贯彻执行情况;

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和理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森林资源的产权管理,建立以森林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市场和流通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森林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林木种苗,国有森工场站,集体林场,乡(镇)林业站实行管理和指导;

统筹规划安排全县林业工业,多种经营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业各项生产建设,并提供服务;

贯彻执行林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全县林业财务、林业专项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林业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吸收利用外资发展林业产业、汇编、管理全县林业统计资料,指导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和编报,指导和监督林业基本建设;

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的编报、管理、监督;

负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运输的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和森林资源评估有偿使用,林地开发利用的监督;

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检疫管理和技术指导;

对包括竹木生产及加工、林产化工在内的林业产业实行制定本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开发和全县科技兴林活动,组织协调并实施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对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

指导全县林业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林业宣传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开发、山地综合开发等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21年,在县委 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一核心目标,不断深化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党风廉政目标任务,严格了考勤制度;三是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了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相关要求,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克服不良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五是实现了定岗定编,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贯彻国家、省、州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三线、四个责任人”的责任管理机制,形成了领导真抓实管,靠前指挥、群防群治、全力应对的工作格局。一是把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分解到政府、成员单位和驻林区单位,层层落实责任,逐一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农户、管护员、生态护林员、户主和林权所有者及“五类人员”监护责任人身上,并将森林防火责任与责任人挂钩,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促进防火责任制的全面落实。2021年度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防火责任状8份,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防火责任状46份,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签订防火责任状413份,村民小组长与户主签订责任状1926份;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22份;各场站与森林管护员签订责任状416份;二是加强了宣传教育,做到防患未然,全县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学校“五个一”、发放户主通知书、悬挂宣传铝牌、张贴标语、组织五色彩旗宣传等活动,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本年度全县各种防火宣传会议264次,分发户主通知书15000份、森林防火宣传单6500张,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312条、广电防火宣传30次、悬挂五彩旗320套、在林区和入山道口设立永久性宣传碑牌50块;三是加强了林火扑救工作。在天气条件极度不利的形式下,经受住了严峻考验,有效遏制了火灾高发的态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年内全县未发生森林火灾,圆满完成了州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目标考核任务和省、州级政府确定的“三个力争、三个确保”的工作要求;四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各方资源,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全县目前共建有县级专业扑火队员83人,半专业扑火队伍26人,专职护林员427人,生态护林员2390人。通过建立强有力的森林防火队伍,加强了能力建设,提升了林火综合防控能力。五是县防火办、各林场、各乡(镇)林业站、各管护点坚持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值班人员到位,杜绝了缺岗漏岗现象发生,保障了火情信息的畅通,为及时有效扑救森林火灾奠定了基础。

资源林政管理进一步加强。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林业法律、法规,全面加强了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一是严格征占用林地管理。在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申请、受理、审核及上报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及时报送,认真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2021年我县共上报审批完成征占用林地项目8个,征占林地面积25.28公顷;二是积极开展2021年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对违法图斑做到查处到位、恢复到位和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全县共下达农民自用材采伐限额指标600立方米(蓄积),今年发放采伐许可证112份,共232.426方米(蓄积);四是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监测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我县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国家林草局昆明勘查设计院指导员一同,按照六项工作方案及技术方案,收集处理、影像判读,结合省林草局下发的上一年度的调查成果,进行数据更新年内已完成。五是完成了自然保护地勘界工作。进一步开展了德钦县3个自然保护地(飞来寺国家森林公园、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勘界立标工作,完成了一整套数据成果并通过了县级审查。目前勘界成果已上报至省林草局审核。六是初步完成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在大理分院相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我县自然保护地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收集,按照云南省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指南对其进行评估分析,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对我县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目前此项工作又涉及到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其成果审核暂告一段落。六是完成了我县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赔付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省林草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完成了我县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赔付工作,截至目前涉及的赔付资金共计37.25万元已全部兑现,并积极做好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及经营情况等排查工作。

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一是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疫情监测,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活动;二是切实加强了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调查统计工作,认真、全面、真实的掌握野生动物肇事的情况,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调查材料齐全的进行了确认。我局在各类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目前各类案件均进行赔付。

2020年-2021年两年的周期性监测,有效提升监测治理力度,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是狠抓预防监测工作,严格实行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制度,设立10个有害生物监测点,做到每个监测点有专人负责,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早发现、早防治,真正把“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2021年完成实施监测面积596.2094万亩,监测覆盖率达99.9%。通过开展各监测点的监测预报工作,有效的掌握了林业有害生物受灾率,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认真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两年我县累计发生林业有害生物4.9万亩,共计防治4.72万亩,防治率达100%,无公害防治1.2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100%;三是加强了林产品的调运检疫和苗木的检疫和复检工作,全年对全县八个乡镇内苗圃地进行了检疫,实施产地检疫苗木50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复检苗木401万株,复检率达100%。四是认真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防治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根据省、州局关于开展2021年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行动小组、加强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告知等。经检查,全县共登记告知的涉检单位144家,为遏制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奠定了基础。五是开展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德钦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指挥部办公室,全年前后两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排查、清理、宣传工作,共调查了全县8个乡(镇)内所有松林分布的小班地块,普查面积445.56万余亩(包括松树纯林、混交林及疏林等折合面积),普查率达100%。并对辖区内所有与毗邻地区相邻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筑工地、仓库、移动通讯站、电视发射台、高压线塔、电缆线路、光缆线路及高压线路等地区都作为重点区域进行了复查和重点督查,目前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3.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认真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是天然林管护工作。2021年我县有效管护天然林面积达854.18万亩,落实管护人员60人,续聘管护员423人。签订-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责任状18份,强化了宣传教育力度,并针对我县森林面积大、山区群众居住点多面广、森林管护难度大的实际,继续落实了全民参与共管天然林的制度,将天然林管护的责任直接落实到全县的每家每户,分解到山头地块,将责、权、利相结合,强化了森林管护的管理体制,切实做到每片林子有人管;二是公益林建设工作。完成了2019年天保公益林人工造林1000亩,封山育林8000亩。

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021年共计完成义务植树35.7298万株,共计56360人参加了义务植树工作。完成机关义务植树共计11404株,共计1439人参加;全县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了全民义务植树工作,2021年全县六乡两镇共计完成全民义务植树35.7298万株,共计54738人参加;我局于6月份开展了“军民共建生态林”义务植树工作,期间我局组织县林业干部职工、县人武部干部职工、县城周边村组民兵等在县城面山共计种植雪松大苗1501株,共计152人参加。

全力做好石漠化治理工程。为全力做好石漠化治理工程。按照《云南省德钦县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2019年我局在拖顶乡组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人工造林2900亩。目前已完成上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外业调查工作,正在内业整理。

4.打牢基础,培育林业产业

全力做好林业产业建设工作。续上年度我局,一是实施7500亩核桃提质增效补植补造,共发放苗木16410株,种植3511亩。二是实施5000亩油橄榄丰产栽培补植补造,共发放苗木14327株,种植1680亩。三是发展特色水果经济林木种植,共发放经济林果(核桃、花椒、油橄榄、黄果)苗木114966株,建设2866.9亩,项目覆盖全县六乡两镇。2020年度我局实施并完成了10000亩油橄榄产业建设进一步巩固成果。

积极开展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宣传引导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群众对发展核桃、油橄榄等特色林业产业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提升,全县形成了做大做强林业产业的良好氛围。

狠抓种苗管理工作。2021年共调运发放苗木,主要用于林业产业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公益林人工造林、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造林等项目,确保了苗木质量,保障了全县各项造林绿化工作的实际需求。

5.稳步推进配套改革

积极调处林权纠纷。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大了纠纷调处力度,通过县、乡、村政府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县遗留林改纠纷1起(洛沙村申加龙坡与申加、都古村民小组林权纠纷),将协同乡、村党委政府,力争为纠纷调处工作寻求新的突破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稳步推进配套改革。为进一步规范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步伐,为林农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林权流转服务,林权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有序开展,建立了林权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通过林权管理服务窗口,办理(林权证、股权证)遗失补办证3起。

6.公益林管理工作卓见成效。

按照省、州上级部门要求,我县全面加强了公益林管理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进一步做好生态公益林宣传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做好全县公益林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变化动态,并做到按时上报,杜绝延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三是认真开展2019年度生态效应补偿资金兑现工作。2021年截至目前共计兑现全县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1080596.9元,全面完成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四是编写完成《德钦县2021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扶贫县级实施方案》,并选聘生态护林员239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做到了建档立卡户生态护林员全覆盖;五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公益林管护员、生态护林员综合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累计培训2297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护林员队伍综合业务素质;六是进一步完善了公益林档案台账的建立工作,真正做到了内容完整、简介明了、查阅便捷。

7.全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一是根据《德钦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组建成立了德钦县国有林场总场和8个分场。明确了由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县林草局监管,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国有林资源管理体系;二是稳步推进改革进程。根据《德钦县国有林场工作人员考试考评转岗实施方案》在县级落实国有林场事业编制13名名额中,林场72名职工按照“年龄优先、工龄优先、消化一批、吸收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逐步通过考试、考评转岗纳入事业编制共39名,其中33名职工已按事业单位标准进行退休。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改革成果。根据《德钦县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德钦县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纳入了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四是国有林场职工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核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和目标考核,实行以岗位绩效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竞争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林场职工干事积极性和创造力,为林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

8.稳步推进草原监测工作。

2021年,一是我县开展了德钦县上年度草原监测调查任务外业工作,共计完成草原“星空·地”监测样地12个36个样方,草原属性调查样地一块样方30个。涉及两个草原类型(高寒草原、山地草原),六个乡镇,共有包括村级护林员在内的21人参与草原监测调查工作,二是完成草原返青及枯黄期监测任务,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5至9月份的全年监测任务并上报系统。

9.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扶工作。

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结合挂钩村红坡村实际,精心谋划、帮助发展整村脱贫主导产业,因户制宜、不断完善“一户一策”脱贫计划,悉心走访、精准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巩固提升帮扶实效。一年来,林业和草原局累计走访挂包村群众近200户次,协调解决红坡村挂钩点实际困难和问题50多个,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10.全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全力开展了林业和草原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一是成立了林业和草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二是经费保障,截止2021年10月份从其他林业和草原经费中保障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5万元;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全局职工能够熟练掌握扫黑除恶知识及相关政策;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林场、生态护林员及专职护林员开展宣传活动,共计悬挂张贴标语500余幅,并发放宣传单20000单册,在全县482个森林防火宣传广播中播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使宣传工作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五是加强线索摸排,严格行业部门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六是认真落实督导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见行见效,有效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11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12.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760.42万元,下降34.1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和根据行政事业会计制度要求,本年度按实际支出金额确认收入,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无财政拨款结转余额。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8,25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05万元,占总支出的7.23%;项目支出16,938.23万元,占总支出的92.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761.52万元,增加46.10%,主要原因是年度下达德财农〔2021〕47号2021年中央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3133.46万元元德财农〔2021〕5号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2095.02万元,德财农〔2021〕53号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1256.7万元等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0.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增资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1.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38.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79.29万元,主要原因年度下达德财农〔2021〕47号2021年中央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3133.46万元元德财农〔2021〕5号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2095.02万元,德财农〔2021〕53号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1256.7万元等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58.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761.52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年度下达德财农〔2021〕47号2021年中央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3133.46万元元德财农〔2021〕5号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2095.02万元,德财农〔2021〕53号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1256.7万元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2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6.1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7.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8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44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4%。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2204.92万元,天然林保护1996.65万元,退耕还林还草243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38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0%。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13383.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4.3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灾害防治等123.68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48万元,支出决算为39.21万元,完成预算的7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15万元,完成预算的7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0.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而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4.85万元,增长79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4.78万元,增长79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年度下乡增加,车辆老化,新增车辆较多,且有老车多次大型维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15万元,占99.84%;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0.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及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下乡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其中差旅费支出9.07万元、办公费3.58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工会经费1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5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3697.99,其中,流动资产1558.78固定资产2094.18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5.03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45.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7.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0辆,账面原值360.2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3项,账面原值862.5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5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697.99

1558.78

2094.18

291.3

480.41


1322.47



45.0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一般预算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机关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等。


 

 

 

 

监督索引号53342200432701111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