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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34573Q/202400277
文  号
来 源
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4-10-18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8 14:17     浏览次数: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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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2200376301000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本单位本年度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

1.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4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车辆不存在超编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342450.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32450.89元,占总收入的99.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14613.59元,下降10.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44613.59元,下降10.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0000.00元,增长37.50%。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

1、是优抚对象抚恤金及生活补助县级配套资金减少10%,2、是三属人员减少29人,3、是下达的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42450.89元。其中:基本支出3008570.44元,占总支出的24.38%;项目支出9333880.45元,占总支出的75.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46910.21元,下降10.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12384.74元,下降30.37%;项目支出减少134525.47元,下降1.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

1、是优抚对象抚恤金及生活补助县级配套资金减少10%,2、是三属人员减少29人,3、是下达的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8570.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59844.96元,占基本支出的95.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725.48元,占基本支出的4.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33880.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现役军人立功送喜报专项资金13235.00元;

2. 烈士陵园管理专项经费29064.88元;

3. 两站一中心工作经费39999.04元;

4. 县双拥办“八一”建军节座谈会及军休、军转干部慰问经费及“八·一”双拥慰问活动经费230663.00元;

5.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907401.08元;

6. 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经费及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8828.01元;

7. 2023年中央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及2022年中央退役安置(第一批)补助经费1329707.53元;

8. 中央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及2023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201629.64元;

9.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会保险补助经费1096007.32元;

10. 2022年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及整修工程补助资金101092.73元;

11. 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经费127715.00元

12. 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保险费及最低生活补助专项经64126.68元;

13. 2022年度军休干部定期增资经费110000.00元;

14.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67725.00元;

15. 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缺口资金188067.00元;

16. 2023年消防员家庭优待金省级及州级补助经费92722.54元;

17. 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经费及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505696.00元;

18. 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经费17200.00元;

19. 德钦县2022年度记三等功、嘉奖公务员奖励经费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2450.8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上年相比减少1476910.21元,下降10.77%,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1、是优抚对象抚恤金及生活补助县级配套资金减少10%,2、是三属人员减少29人,3、是下达的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2160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3474.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737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311.96元,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311.9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311.96元,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311.96元,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时财务人员未认真测算三公经费支出,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936.48元,下降5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990.48元,下降5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46.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725.48元,比上年减少404.64元,下降0.27%,主要原因是2023年差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事业及行政方面的日常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9900602.03元,其中,流动资产337582.52元,固定资产122576.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440443.38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760.1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91.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91.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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