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161601000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7.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法维稳工作,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条主线,坚持把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作为二十大安保维稳的基础和保障,成立了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德钦县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高位推动工作措施落细落实。今年以来,县委召开全县维稳工作会议5次、常委会会议8次研究部署党的二十大安保维工作等政法维稳。县委政法委研究部署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及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6次,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发挥政法领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突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紧盯达赖集团最新渗透破坏动向,部署开展政法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九个专项行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1)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充分调动人力和技术,围绕涉藏、涉稳等重点领域,积极获取可能影响我县社会和政治稳定的行动性、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实行维稳形势“一周一研判”,维稳工作关键、敏感时期“一天一研判”,重要节点、重大紧急情况随时研判的情报信息研判机制,利用各种手段准确掌握辖区敌情社情,严密掌控重点寺庙、重点人员的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情报支持。今年以来,县委政法委共组织开展敏感节点社会稳定形势日研判103次、日常一周一研判信息30次,下发社会稳定预警通知书3份;公安机关共召开情报研判会211次,形成工作专报313期、研判专报211期、公安快报366期、每周警情研判59期、每月警情研判10期;上报国保信息287条。
(2)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把反分裂反渗透宣讲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基层党建、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平安建设考核,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党员培训体系、僧尼培训体系、群众日常宣传教育、学校日常教育和村规民约等,牢牢把握“公开揭批工作重点在农村,要害在寺庙,龙头在机关”的规律特点,深入开展第四轮公开揭批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公开揭批学习宣讲工作走深走实。全县64个机关单位、58个社会团体、480个村(居)民小组、637个企业(个体工商户)、48所学校(1所中学、4所小学、36所幼儿园)和24个宗教场所全覆盖开展公开揭批学习宣讲教育。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剑网2022专项行动”,开展各类检查27次,共派出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50余家次。持续开展维护网络安全专项行动,严格落实7×24小时网上巡查、舆情引导、反制工作,共巡查3123条信息,舆情导控213条,转发2500条;上报信息200条。
(3)深入推进涉藏反分裂斗争。一是组织开展藏传佛教重点寺庙“一寺一策”专项行动。以管住僧人为关键点,按照“一寺一策、一人一策、一人一档、一寺一专班”工作要求和“精细基础、精准研判、精准施策”工作思路,对各辖区内17座藏传佛教寺院(点)、869名僧人基础信息再摸排、再核实、再更新、再分类、再研判、再施策,依法推动建立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长期制约寺庙管控的难点问题,为涉藏维稳工作奠定扎实基础。二是续推进专项维稳工作,积极做好应对“大考”准备,完善县乡村专项维稳群众工作、寺庙工作方案(预案),形成我县寺庙1+4+17的预案体系,开展专项维稳应急处置桌面推演9次、实战演练14次,反恐演练7次。持续做好宗教领域重点人员管理服务。目前3名未成年入寺人员在县教师进修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习,2名未成年入寺人员返校在德钦县第三小学就读,实现法制干部、统战民宗系统干部、四联四创挂联干部对44名回流不准入寺人员和29名重点僧尼“多对一”的挂包管控,实时跟踪掌握动态信息。三是持续深化“反自焚”“ 防自焚” “断血”“ 断勾联”等专项工作。统筹境内境外、网上网下,密切关注达赖集团动向,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加强“消声、断血、断勾联”专项打击行动,全年查询银行主体251个、银行账户(卡)280张,交易记录1019条;训诫教育9人、落地核查32人次,办理3起涉政类案件,查获嫌疑人7名,治安拘留6人,移交1名逃犯至户籍地国保部门。落实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全县16座藏传佛教寺院均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开设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配备专门财务人员、实行财务公开、建立财务审计机制、完善工商登记、加强税收管理、普及财税法律法规等重点工作。四是开展防范打击美西方驻华使领馆和境外媒体渗透专项工作,及时发现、搜研与境内涉藏敏感人员群体接触联系或来我县活动动向。2022年,入德境(国)外人员共计1842人,涉及48个国家,关注掌握入德特殊敏感身份外籍人员21人。五是持续开展境外非政府组织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并妥善处置辖区未登记备案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做到强化分类监管,严格日常监管。
(4)深入推进反恐怖斗争。一是聚焦物流寄递业“四必查”、公路客运站“五必查”、加油站“三必查”、旅馆业“七必查”、校园安全工作“三必查”等工作,每周组织开展1次重点行业场所“三查四告知”集中统一行动,共检查重点阵地、部位500余次,下达整改通知4次,发放反恐宣传手册100余份,反恐漫画50册,组织反恐演练9次。二是结合“开学第一课”、“6.26”国际禁毒日等深入校园重点反恐怖主义法,增强广大师生“知恐、识恐、防恐、反恐”意识,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范墙”,共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3场次,涉及师生达3318人次。三是全力开展“打苗头防风险”“防回流打派遣”“严打暴恐”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梳理摸排和“回头看”工作。 强化人、地、物管控,全年核查入德涉疆关注人员33名(男17人、女16人),督促指导工作并录入78个重点目标、32个重点阵地,严格落实物流寄递业的3个100%制度,完成检查8000次。
(5)加强涉藏特殊人员管控。严格开展44名回流不入寺人员“一对一”管控工作,落实好走访宣传教育,进行“四个是否”专项摸底调查,上报6名不放心人员;加强24名政保重点人员、66名回流群众管理服务工作,全年无突出风险;结合防自焚反自焚工作,共排查走访周边涉藏地区在辖区学经、经商、务工等人员77名、游僧23名;排查掌握我县籍僧尼或我县僧籍人员25名;排查掌握境外人员境内家属376名,走访境内亲属376次,签订家属承诺书376份;关注掌握入德特殊敏感身份外籍人员21人;管控好各类涉访群体及4名较为活跃的重点信访人员,并走访慰问辖区内8名困难信访人员,发放信访维稳慰问金8500元。做好在藏人员服务管理,建立落实长期在西藏人员村(社区)报备、个人承诺、注意事项提醒、亲属担保、乡镇干部挂包联系、一季一访家属制度,临时进藏人员村(社区)报备、个人承诺、注意事项提醒制度,严格落实一月一报告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密切关注长期在藏人员工作、生活情况,切实做好德钦籍长期在西藏人员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德钦籍长期在西藏人员共399人,其中:务工经商学经人员230人、学生89人、公职人员80人。
(6)防范化解突出矛盾风险。落实影响社会稳定突出矛盾风险“一月一排查”、“一月一评估”、“一月一推动”工作机制,制定《德钦县影响社会稳定突出矛盾风险化解稳控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包案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任,今年以来,共纳入清单化管理影响社会稳定突出矛盾隐患57件,已化解38件,未化解19件(其中长期稳控的9件、限时化解10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定期下访、包案化解和部门联合接访等制度,加大对“康德股权”集资参与人、解聘村干部、涉军等涉稳信访重点人员(群体)管控工作,落实“一人一专班”稳控措施,适时启动“零报告”制度,做到人员基本情况、家庭状况、思想动态、现实动向“四个清楚”,从源头上减少重复访、越级访。今年以来,信访部门共受理信访件22 件,已办结20件,正在办理2件,办结率为91%。
3.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夯实平安建设基础
(1)扎实推进“4+2”专项行动。一是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县委平安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类特殊群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建立落实联席会议、研判会商等工作机制,协同做好各类特殊群体基层数据排查汇总、规范服务管理和风险化解稳控工作,真正做到底数清、措施实、有人管。二是扎实推进命案防控三年攻坚。紧盯酒店、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婚姻家庭矛盾等重点领域,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严格管控汽油、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发挥乡镇网格化“底座”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预防、减少命案特别是“民转刑”和恶性命案发生。三是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不断提高化解率,共排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10起,化解72起。四是有序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重点加强宣传教育防范,加强相关线索和案件摸排,努力形成“不敢骗、不被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共开展宣传活动1716场次,发放宣传册20690份,其他宣传品2541份,传统媒体报道稿件14篇,制作电子宣传片2个,网络宣传171次,转发、点击量44621次,覆盖人数33.4万人次,提升了群众“养老诈骗”相关知识的知晓率,提高群众识骗防骗意识。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养老诈骗案件,也没有收到六类打击重点行业主责部门及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养老诈骗线索。五是持续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聚焦“一清零三防止”工作目标,把握节点步骤,重点围绕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宗教场所,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全领域、全覆盖、全方位、零容忍。全县签订责任书3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61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000余人,共检查涉爆涉枪单位19家次,涉爆作业点、储存库30家次。强化重点物品管控,全面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收缴各类枪支49支,子弹791发,枪支零部件6件(其中涉案枪支1支,子弹77发,炸药913.3克,火雷管3枚),液化气69罐,弩弓1把,雷管206发,炸药7213.3克,导爆索7.27米;立涉枪涉爆案件5起(刑事3起,行政2起),结4起(刑事2起,行政2起),处理5人。严格审批管理,强化危爆物品审批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共审批炸药381.24吨,雷管24.9万发,导爆索7.5万米;严管散装汽油、管制刀具、烟花爆竹销售。
(2)持续推进和谐交界建设。聚焦“两山”管控,坚持提前谋划安排,及时成立以县委分管维稳副书记为组长的2022年虫草松茸采挖季节交界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常委挂包乡镇责任制,制定管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组建14个驻山管控工作组,抽调113名管控工作人员。坚持党建引领,成立驻山临时党支部14个,组织召开以“平安交界建设”为主题的专题党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39场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两山”普法活动146场次覆盖6500余人次,签订进山承诺书10626份。加强走访对接,建立落实毗邻交界地区“五联”创建工作机制,签订《德钦—芒康平安交界“五联”创建协作协议》和警务协作协议等平安交界共建协议17份,全力维护交界地区和谐稳定。
(3)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持续深化“四联四创”、德钦县社情民意网格直通服务平台—“一呼即办”小程序、新时代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员三张网格相融合的工作模式,有效整合部门、乡镇、村社区相关资源,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构建“一盘棋”谋划、“一张网”布局、“一体化”推动、“一条线”落实的基层现代网格工作格局,实现基层治理智慧化、信息化、网格化、现代化,形成了“矛盾纠纷联排联调、社会治安联防联控、社会管理联动联治、重点人员联管联教、平安建设联创联建”的工作格局,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和谐平安团结。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全县选聘新时代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员478名,落实补助经费1200万元,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水平,打通乡村振兴综合服务“最后一公里”,形成了“矛盾纠纷联排联调、社会治安联防联控、社会管理联动联治、重点人员联管联教、平安建设联创联建”的工作格局。
(4)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以2021年全国、省扫黑办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抓手,持续开展线索摸排、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防范和整治“村霸”、《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各项工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走深走实。以扫黑除恶为牵引,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共接有效报警1020起,同比下降2.5%;立刑事案件84起,同比上升12%,破获案件47起,破案率60%,同比下降16.7%;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同比持平;受理治安案件77起,同比下降23%,结案59起,同比下降32.9%,转立刑事案件3起,行政处罚121人,同比下降55.3%;立经济犯罪案件1起,破案1起,立破均同比持平,移送起诉1人;补、立、破年前毒品刑事案件1起,逮捕1人;结合“昆仑2022”专项行动,受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行动类2起、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犯罪行动18起,破案19起(含往年积案1起),同比上升900%,移送起诉13起,同比上升550%,抓获28人,同比上升460%;强化命案侦防,全年无现行命案发生。针对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频发高发实际,深入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形成全民反诈、全警反诈良好局面,立电信诈骗案34起、同比增长13.3%,损失金额166.9535万元、同比减少13%,破8起、同比增长33.3%,抓获嫌疑人12人,实现损失数下降,破案数上升、抓获数上升。审判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80件(含诉前调书56件,诉前调确1件),其中旧存21件,新收459件,审执结419件,未结61件,综合结案率为87.29%,其中诉讼案件314件,结案281件,结案率89.49%。执行案件166件(含旧存12件),结案138件,结案率83.13%。调解案件141件(含诉前调书56件,诉前调确1件),撤诉35件,调撤率67.31%。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件11人,批准逮捕案件10件10人,不批准逮捕案件1件1人;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4件66人,起诉36件43人,不起诉9件12人,提前介入案件4件;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案件42件49人,适用率为100%,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38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8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采纳率100%。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国家司法救助5件,救助金额11.5336万元。
(5)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一是聚焦整体防控,全力筑牢社会面巡防体系,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不断强化显性用警,严格执行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日巡和夜巡、车巡与路巡相结合,充分发动“红袖标”等群防群治力量,不断织密全时空防控网,实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二是严格治安基础要素管控,全力清除各类危安因素,结合“百日行动”“三查四告知”等专项行动,深化九小场所、群租房等重点行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共出动警车1200辆次,警力4800人次,检查重点单位累计600家次,检查旅店、宾馆、出租房屋累计1630家次,发现隐患102处,及时整改隐患102处,全力推动各类危安要素清零见底。三是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立足全县交通安全形势,突出整合力量完善机制,推动交安委实体化。聚焦“减量控大”,紧盯“人、车、路、企”,开展专项整治200次,查处交通违法26862起,现场违法查处26046起(一般程序468起、简易程序45578起),非现纠违816起,发布路况信息372条,救援600人次。四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持续抓实全县49所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危害校园、侵害师生案事件,确保了校园绝对安全。五是加强疫情防控维稳工作。加强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实行社会治安防控一级勤务,统筹调配政法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卡点执勤、溯源流调、闭环转运、健康监测点秩序维护、健康监测期满人员护送等工作。截止10月30日,共核查西藏涉疫数据17935条、核查其他省内漫入涉疫数据6453条。8月15日至10月30日,共投入警车457辆次、警力1370人次,分192批次闭环转运4083辆车、10560人,牢牢守住了云南“北大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疫情不退、警察不退”的铮铮誓言。
4.突出政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严肃政治纪律,严守廉洁底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第一议题”,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严格规范学习制度,推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教育引导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中学习38次。二是严守廉洁自律底线。进一步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决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狠抓警示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措施,防止干部自身出问题。全年共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6次,开展“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1次,书记上廉政党课1次。三是抓实机关党建工作。健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员积分管理等制度,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夯实党建基础,推进支部建设规范化。积极参与“双报道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党员干部自发不定期到社区开展双服务工作,发挥机关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年内共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2次、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4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党课4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执法监督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40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10万元,增长11.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10万元,增长11.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项目经费增加;二是调整规范津贴补贴,工资、保险等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40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42万元,占总支出的83.42%;项目支出67.87万元,占总支出的16.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94万元,下降9.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78万元,下降14.26%;项目支出增加13.84万元,下降25.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40.89万元;二是减少了人员经费15.8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无毒示范县”创建经费2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87万元(本年本单位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其中:1、平安建设专项工作经费6万元;2、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0万元;3、政法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4、“无毒示范县”创建专项经费20万元;5、平安云南建设专项经费1.59万元;以上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资金均已支付,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机构正常运转、社会稳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得到较大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2.94万元,下降9.50%,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减少56.78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15.89万元;二是公用经费减少40.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3.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无毒示范县”创建经费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30.74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支出264.46万元和项目支出66.2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平安云南建设专项经费支出1.59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6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24.2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9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还在继续使用,车况较差,油耗较高,修理费、燃油费都在不断增加,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95万元,增长15.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增长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7万元,增长2,556.6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因本单位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还在继续使用,车况较差,油耗较高,修理费、燃油费等都在不断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主要是2021年因受疫情影响,基本没有接待费支出,而2022年疫情影响减小,检查和调研等接待有所增加,故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共德钦县委政法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及公车平台租用车辆燃油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9万元,减少40.89万元,下降52.5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18.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73万元,固定资产87.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8.54 | 29.73 | 87.78 | 26.20 | 61.58 | 1.0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2200161601111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080753516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