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德政征预公告〔20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德钦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羊拉村村民委员会娘达、少达、四巴村民小组共有、娘达、少达、四巴、拉青卡、干达吾、扎贡、八字中七村民小组共有;茂顶村民委员会茂顶村二社、三社、南里、木达村民小组共有、格亚顶与叶立贡村民小组共有;甲功村民委员会别吾村民小组、角贡与罗仁村民小组共有、里农村民小组、路农上与路农下村民小组共有;规吾村民委员会里木村民小组、罗多村民小组、那木村民小组、永丁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 725.5547公顷。
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现状调查工作
拟定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2年7月25日由德钦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建设工程项目拟征地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