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德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金沙江旭龙水电站建设管理营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羊拉乡茂顶村民委员会茂顶村第二小组集体土地2.8117公顷。详见拟征地示意图(附件)。
征收面积:2.8117公顷。
规划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7日由德钦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金沙江旭龙水电站建设管理营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德钦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