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新闻中心
德钦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 指挥部关于开展专项活动期间“防疫情” 宣传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15:29
来源:德钦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05
字体:【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德钦县“抓稳定防疫情固脱贫促团结”专项活动期间常态化疫情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县爱卫办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活动期间防疫情宣传指导工作组,联合开展专项活动期间“防疫情”宣传指导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成  员:巴    桑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扎安培楚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 民 良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永    初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周    静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司 霁 雁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和 宇 翔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宣传指导内容

一是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当前我国新冠肺炎防控效果较好,国内疫情形式较为缓和,但因各国疫情防控政策不同,部分国家每日新增新冠肺炎患者国际疫情防控形式仍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式,学习防控相关知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疫苗接种的宣传组织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做好防疫宣传动员工作,讲清楚疫情的严重危害,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深入宣传省、州、县三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加强“网格化”防控要求,提升群众防控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组织宣传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向各乡镇宣传上级对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要求及疫苗接种相关知识。要求各乡镇要成立疫苗接种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本乡镇疫苗接种统计、通知、宣传、组织等工作,明确接种责任区域,本乡镇开展接种工作时,能立即投入开展工作。制定疫苗接种工作计划,确保在六月底前按计划如期完成接种工作。从文件下发时起,要求各乡镇统计本辖区内有意愿接种疫苗的人员信息,填写疫苗接种名单,根据县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乡镇疫苗接种人员按时到通知地点开展接种工作。   

三、宣传指导时间及范围

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9日,到全县六乡两镇开展宣传指导工作。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和统计工作,按时上报统计数据;二是各工作组成员要服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宣传指导工作;三是此次宣传指导期间产生费用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报销。       

 

        德钦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