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伍保等两名
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根据德委〔2025〕10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李 伍 保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风管日常工作)职务;
立 青 尼 玛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主任职务 。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免职手续。
德钦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