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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气象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1-12-08 16:01
来源:德钦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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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务服务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业务指导证明事项设定依据备注
主项名称子项名称办理项名称事项类型行使层级证明材料出具部门(实施)部门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省、州、县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和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防雷产品安装单位和生产厂家省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 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 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 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 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 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未经设计审核或 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 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十二条:雷电防护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三)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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