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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的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2021-01-27 16:16
来源:德钦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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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人员流动不断增大,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春节期间返乡人员作出如下重要提示:

一、返乡人员在返乡前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个人行程、旅居史、所乘交通工具、所从事职业和健康状况等信息。中高风险区域人员原则上暂不返乡。

二、返乡人员在返乡途中要合理安排出行,加强个人防护,在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聚集或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减少聚集,避免途径或在中高风险地区停留,减少旅途疫情传播风险。

三、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春运期间,德钦县返乡人员返乡时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由村(居)委会负责查验,不能提供的,村(居)委会应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返乡。

四、返乡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各乡镇、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五、返乡人员主要包括:1.跨省份返乡人员、2.来自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省内边境县(市、区)的返乡人员;3.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六、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 14 天后,以德钦作为首站目的地的,入德后继续居家隔离 7 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 7 天,隔离期满再进行 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从国内高风险地区入(返)德人员,一律集中隔离 14 天,开展 3 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国内中风险地区入(返)德人员,需提供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的,闭环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

七、返乡人员返乡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和味觉发生改变等可疑症状时,要立即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排查。就诊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就诊时要向接诊医生说明旅居史。

八、对不履行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德钦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来源:德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李秋兰
投稿邮箱:6576625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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