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综合报告》(云审综报〔2021〕2号)中关于国库股暂存、暂付款清理不及时的整改要求及《德钦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德审调报〔2020〕2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照存量资金及往来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进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方面的问题
问题:截止2020年10月,德钦县财政局存在财政专户结转2年以上未统筹使用资金5688762.45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90416.02元,其他资金5198346.43。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结转两年以上未统筹使用的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90416.02元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上述资金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因涉及林政案件扣款未及时拨付的资金,根据《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请求下拨2014-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政案件扣款资金的请示》(德林草发〔2020〕188号)文件,已于2020年12月14日通过德财农〔2020〕113号《关于下拨2014-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政案件扣款资金的通知》拨付给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
2.其他资金5198346.43元中,已完成整改3602478.13元,剩余资金1595868.30元正在整改中,计划在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12月14日通过德财农〔2020〕113号《关于下拨2014-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政案件扣款资金的通知》拨付给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294518.13元(该笔资金与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90416.02元合并拨付,共计784934.15元)。
二是为切实做好德钦县审计局对“德钦县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要求,我局于2021年3月份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历年财政存量资金和往来款项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后发现,该笔资金中含有一笔森林保险资金结存3307960.00元,该项资金拨入款项时记在惠农一折通专户8400002462594012账户,拨出时的业务记在支农整合资金专户169701040005852账户,因此,该笔资金在惠农一折通专户8400002462594012账户中形成资金结存3307960.00元,在支农整合资金专户169701040005852账户中做了暂付3307960.00元。2021年6月已根据清理小组意见在两个账户之间进行调账处理。
未完成整改项目整改计划:我局根据第三方机构对历年财政存量资金和往来款项专项清理情况,已研究拟定化解方案,方案过局党组会议后,将积极向县人民政府申报,确保在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清理工作。
德钦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