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省以下实施)资金的通知》云财农 〔2021〕63号及《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上海对口帮扶云南省迪庆州项目资金的通知》迪财农〔2021〕21号文件精神,经沪滇扶贫协作德钦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德钦县项目资金504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此款请列入“21305-扶贫”相关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分类详见附表。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9)15号)《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加快沪滇扶贫协作资金拨付进度,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加强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沪滇扶贫协作资金。
二、规范结转资金使用。历年援滇项目结转资金,项目责任单位不得自行安排使用,由沪滇扶贫协作德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回,按相关审批程序,集中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和增强内生动力等急需领域。
三、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请各部门、乡(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和上海市帮扶金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等规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印发的绩效目标表制定详细的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于2021年5月30日前上报沪滇扶贫协作庆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2: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交往交流交融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3:德钦县2021年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4: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干部人才交流培训项目资金分配表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德钦县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0887-8412451
德钦县扶贫办监督举报邮箱:dq8412451@126.com
沪滇扶贫协作德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