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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5-12 11:15
来源:德钦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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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云南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暨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便民原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通过改革体制和创新机制,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着力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切实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德钦县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全面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运行”的有关精神,认真查阅资料,组织人员对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梳理行原有行政许可事项270项、机构改革后政许可273项、减少1项,新增4项。

2.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严格依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合并各类申请书,整合各类市场主体提交材料规范,将“填写项”内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勾选项”,取消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取消了企业集团登记、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于2020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申请文书和登记规范。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能当场办结完毕的当场出照。推行网上登记注册,从网上提交材料,减少企业多次跑,建设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专区”。

3.继续深化“证照分离”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指导意见》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核发一照、信息共享”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领取营业执照,市场主体不再另行办理被整合备案登记事项。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4.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并联审批, 压缩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类项目以及社会投资类项目的审批流程分别进行并联审批,并按照“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机制实施,确保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在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

5.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按照2019年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划入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全面推进机构改革后全县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的清理、规范和调整工作,继续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相关要求,我县政务中心需要进驻部门共有27个,实际进驻21个部门,设32个服务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42人,入驻服务事项142项,其中入驻行政许可事项数85项,相对集中事项数57项,梳理并制定德钦县政务服务基本事项目录共计1226项。梳理权责清单事项全县涉及35个县级部门,梳理权责清单事项共6475项,二是加强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建设。我县共有10个部门50项审批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投资审批、企业办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等服务功能已对政务服务大厅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完成录入审批服务事项867项,基本实现 “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 一站式办结”和“一网通办”。

二、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工作有了新进展,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应对疫情影响的措施要求相比、与企业群众的期盼呼声相比,我们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简政放权推进效果不理想。部分单位部门工作观念的转变跟不上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进程,不想放、不敢放、不会放等“肠梗阻”情况仍然存在。

二是“应进必进”落实不到位。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撤销部门自行设立的办事大厅,统一搬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对外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目前,我县仍有一些部门虽然理清并公布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清单,但存在只公示不办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和“小权进、大权不进”的情况,把政务服务中心变成了部门“收发室”和“咨询台”,群众办事“多头跑、多次跑”的情况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三是精简审批事项不够彻底。在取消的审批事项中,部分事项只是取消了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改为由行业部门建立专项核查机制,或是将-些相关的事项进行合并办理,最后看似精简了,但实际“瘦身”效果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州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沟通,严格落实云南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暨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提高站位,拿出实招,切实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工作入重要议程,扛起主体责任,抓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求各级各部门健全完善领导机制,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高位推进,牢固树立全县上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推进革工作建设“一盘棋”的思想,真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形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一是健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和奖励激励机制,把平时考核作为全年考核的重要指标,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二是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抓好相关工作,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共同努力。

(三)强化工作执行。勇于创新,敢想敢为。简政放权,不仅要“简”,还要“优”,按照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一颗印章”管审批的有关要求,逐步实现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和受理,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四)加强督查问效。围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推进工作工作,全面压实从严治党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对于省、州、县政府安排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工作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工作体系,发挥“指挥棒”作用,对于勇于大胆改革创新、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敷衍应付”的部门,该约谈的要约谈。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凡是发现官僚作风严重、纪律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意识淡薄、吃拿卡要的现象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及时通过纪检部门和宣传部门以反面典型进行公开通报和曝光,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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